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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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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2:0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无需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就可办理。同时,加强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管理,职工所在单位应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另外,通知规定,如职工骗提公积金,3年内“禁提禁贷”。
        根据新政,职工以购房(还贷)为由申请提取,买房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三项资料即可,不再需要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职工以承租公租房、廉租房为由申请提取,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账户四项材料,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配偶在这两项申请提取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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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24 21:18: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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