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无解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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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总纠结在签合同的时间点上 |
点评
我也同意7姐的看法,和肺兄的卓见!对待复审的问题,我早就持相同观点,只是没有写出来,有些事不必向政府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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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个人认为即使有人被复审,也肯定是审选房以前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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