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月,随着上庄馨瑞嘉园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倒计时开始,有些朋友的心里又开始忐忑、纠结、急躁起来。谈谈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谁最想尽快签合同: 有的人以为是开发商故意延迟签合同的时间,其实最想尽快签购房合同的是开发商,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更不会找任何理由故意往后拖延。因为开发商是受益方,他们需要资金。尽管大家交了首付在房子没有封顶的时候开发商不能使用,钱只能趴在一个有第三方监管的银行的指定账户上,但这个钱的使用方就归了开发商了,不过是晚些时间可以支配而已。开发商一旦和我们购房者签了购房合同后,既可以收到钱,房子也有了着落了,开发商心里也就踏实了。
二、开发商为什么不能告诉准确的签合同时间: 盖房子是个大的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的事情,需要去各个不同的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还要视工程的进展情况(天气原因和气候因素是不可控制的)。所以这个时间不是开发商一家单位可以掌控的。 达到签购房合同的前提是要取得五证,现在上庄开发商第四个证马上就可以取得,然后还要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这样就可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了。 工程达到的要求是: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工程出地面正负零),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盖房子的过程是漫长的,也是每一道程序都不能省略的。不是种菜种水果,可以施化肥催发,提前成熟;也不是喂猪养鸡,饲料添加激素,加快繁殖和生长。盖房子更像一个生命的孕育过程,必须10月怀胎,才能生出健康的孩子,否则就是早产、先天不足甚至夭折。 三、我们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有的人认为开发商原先说10月底签合同,现在又说要到11月份了,没有准确的日子,是在欺骗我们。其实从选房的那天开始,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就说快了9、10月份,慢了年底。且不说开发商有什么必要欺骗大家,要是真的年底签也是合情合理的。难道10月签合同和12月签合同真的有那么大的区别吗?在生命的长河中,2个月的时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所以我们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开发商得到利益,我们得到住房。我们之间是平等的,是友好的,而不应该是对立的。 四、关于轮候期的时间节点: 急于尽早签合同的朋友是觉得签完了就踏实了,按照政策规定,轮候期到签合同为止。但现在上庄还不具备签合同的条件,索性就再耐心等上一段时间。 我们不管是选清河小营的还是选温泉上庄的,大家都是在去年参加11月30日摇号的。现在占10%不到的人选到了小营,并且已签订了购房合同。 小营在五环边明年入住,均价7500元;朱辛庄今年入住,均价6500元;上庄13年年底前入住,位置最远,均价7500元;温泉13年年底竣工,入住最晚价格最高,均价7800元。 相信政府会看到这些,不会把同一批申请人的轮候期的时间节点不一样吧?!(希望我的理解没有偏差)。我们的政府是讲理的,是想真正解决大家的住房问题的。因为我们是同一批申请摇号选房的,因为房源不够,所以同一批摇号,却摇到了四个地方,由此可见,政府是下大决心解决大家的住房问题的。 这碗水政府是一定要端平的,也是一定会端平的! 五、是否还要复审: 关于复审的问题,很多人一直很纠结。我一直不明白纠结在何处?为什么要天天想这个问题?去年摇号前的那次复审,力度如此之大,作为申请者都被折腾的够呛;作为审核工作的住保办的工作人员,也付出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区住保办工作人员不到10人,要审核五千多人的资料,可想而知工作量有多大。在此向他们道一声:辛苦了。 既然生在中国,就要了解国情。(你懂的!) 其实签了合同,也不表示就万事大吉了,也有在入住拿钥匙前被踢出局的;不签合同也没有什么不踏实的,该干嘛干嘛,当然这个前提是要心里坦荡荡。 房子不是生活的全部,人更不是为房子而活着。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多关注一下身边的家人吧。不要总是想那些不该想的事情。让自已多些快乐少些烦恼吧。
PS: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感觉说的在理的,就希望你能开心快乐不再纠结。认为我说的不对的,希望你踊跃拍砖,板儿砖可以乱飞,只是别拍着其他人就行。
还有一个小建议:因为我们买的房子是期房,后续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譬如:“2012”是否真的来到;商品房的价格是否降得比较多;房子在建的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地震等天灾人祸,在未来的2年中都是不可预见的,所以在签合同交首付的时候,尽量的少付多贷,尽量的贷的年限长一些。等房子满意的入住以后,在修改或提前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