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7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婚姻的几点看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20 10:2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婚姻的几点看法
  记得在大学时候,在谈恋爱的都会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包括电北京白癜风怎么治疗视媒体的强势宣传和肆意炒作,让部分的年轻人在看到如《双面胶》和《婆婆来了》后,产生了对婚姻的恐惧心里。我是八四年的,可以归列在八零后。首先,我要说的是,我们要不要结婚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会出现很大的分歧,而这也是最近几年欧洲政府比较头疼的事,很多年轻人不结婚了,只要喜欢就可以在一起,认为没必要非得要个形式。我个人认为,结婚是非常有必要而且是必须的。婚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如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果人人都不结婚,社会便会乌烟瘴气。虽是一张纸,但这种约束是必须的。
  刚才说到结婚是必须的。当然有些人也不结婚,一辈子选择自己的生活,追求自己的东西,这是无可厚非的。从人性来说,“趋利避害”这是天性。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正是有着婚姻的保持才得以延续,俗说就是“传宗接代”。这种概念虽然是男权社会白癜风的症状及治疗过程留下的东西,但是这种延续血脉的责任其实是作为每一个物种最基本的责任和最神圣的义务。所以说婚姻对于所有人类来说都是必须有的(我不排除有例外)。
  其次,我要谈的是如何正确经营婚姻的问题。我要从生活心态和大体方法来说说。还是有人在婚后,不能面对烦琐的家庭生活,产生顾虑和焦虑。按理说我没资格说婚姻,然而我抱着对我自己幸福生活的态度还是要说。说说经营婚姻的形态。我也见识了身边的很多人对经营婚姻的态度,有旅游式,有生杜鹃声里说相思意式,有读书式,有快餐式,有坐牢式等等。无论他们用什么样的心态去经营他们的婚姻,我不想去多么的否定,又是多么的赞同。婚姻的经营的态度和一个人的人生态度有很大的关系但又有区别。
  选择了婚姻就意味着选择了两个人的生活,而且婚姻也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这时自己原来的生活态度如果是积极的,能担当的,不逃避的,那么,在后来的婚姻中也能恰当得多。不同的是,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核心是两人,还有双方的家庭因素的影响,婚姻就不是一厢情愿的了,需要对自己的某些观点改变,来妥协,去宽容。当然,我还是比较欣赏读书式的。读书式的婚姻,我觉得有几个好处,第一,他们都彼此的尊重,都是独立的人,有着独立的思想和人格,而不是谁占有谁;第二,都能从对方的身上看到闪光点,能学到点东西,取长补短罢;第三,彼此都会很珍惜彼此,要是爱读书的人和爱读书的人也许能体会到,因为这本婚姻的书,是自己真爱的;第四,在彼此的生命中都能为对方的书本上写下点东西,无论平庸也好还是深刻也罢,这种影响和相互的包容与理解是不可或缺的。
  当然,婚姻,需要有感情基础。这是我个人坚持的东西,其他人要怎么做那不关我的事。人的心态和价值观如果是符合积极向上的,那么在经营婚姻中的琐事来,也要顺利的多,容易的多。但是这也不能一味的用自己的一方态度,是需要双方都能让点步,做出点牺牲和改变的。如果一方积极,一方消极,时间久了,人也是会没有耐心的,事情也会变得不容易起来。我们可以拿修铁路来说,一人一支铁轨,婚姻就是我们一起来完成这条幸福的铁轨,我们做得好不好,不能由一个人说了算。需要翻山越岭,那两人就需要配合了,如不配合,一个要翻山,一个要架桥,那么这条铁路怎么能完成呢?当然是永远通不了远方的。
  再一个就是说,爱上了一个人,我们到底能放弃多少,又能为彼此退让多少呢?它需要翻过几座高山才能到达繁华的平川,一个人默默独行、如果你选择了,那就陪它一起,而这时很多人犯难了,不愿意这样做,那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修我的独木桥”、而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现实的因素我们也不得不考虑,阶层的问题,身份的问题,学识的问题,家庭背景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但是屈服于现实,是让我心有不甘,但总得坚持点自己的吧!我能理解那种要嫁就嫁“钱有车有房有,父母双亡”的女生的想法,但是我要说的是一个我没那条件,就算有我也不会娶她。钱多了肯定要比没钱要好,我就是个普通的工薪族,我也想有那么多,做梦的话倒是什么都会有!人总是要有点高于物质的东西来陪自己的,还是那句话,别人的事情我管不着。
  (3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2-22 17:19 , Processed in 0.17684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