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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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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物业与业主车位沟通会的汇报与对后续沟通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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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4-9-18 12:10:05 | 只看该作者
无论地上还是地下,是不是归开发商,不是开发商或者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就能决定的
我还是那个意见,既然说归开发商,把独立的产权证拿出来看看吧
从拿地到现在这么多年,如果归开发商,这么大的企业还拿不下来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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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9-18 12:44:13 | 只看该作者
永夏 发表于 2014-4-17 23:23
沟通会的汇报与对后续沟通会的建议(上)

现在回到主题吧。

(2)        小区地上地下的车位归属权:
我们小区的车位是规划车位,因为开发商并没有出售车位,所以地下车位的归属是属于开发商的。地上车位的归属目前还未明,但是有一点明确的是:地上车位也不属于业主。

参会的业主提到了我们的公摊,物业的答复是:地上地下的车位所占面积都没有计算到我们的公摊里面。

看看物权法怎么说的: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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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9-18 13:58:14 | 只看该作者
地上停车位里面,小区门外的一区和二区间的道路上划的停车位,个人感觉物业更无权出租,这应该属于市政道路;物业现在市政路上设置岗亭,是临时使用,各位有没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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