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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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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08:3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amingjun2001 于 2014-4-11 10:04 编辑

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2004/07/01【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明确规定:
“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遵守本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等;
2.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停车管理方的职责、停车位的管理分配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使通畅;
5.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除临时进出小区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让物业参照执行,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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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0:07: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iamingjun2001 于 2014-4-11 10:19 编辑

08年申请限价房到14年入住,这么多年,从申请到入住,办了无数的资料,跑了无数的衙门,还能让你这物业给蒙了???
参照第一条,区区几个“热心业主”就敢去与物业讨论停车收费?区区几个业主就能代表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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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11 10:14:03 | 只看该作者
没业主大会前其它都是扯

点评

原来是wenxi在啊,相逢一笑泯恩仇啊  发表于 2014-4-11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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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11 11:52:24 | 只看该作者
先把顺行逆行标志画好吧,路那么窄,不至一次遇到两车相会必须倒车的情况,搞不清楚应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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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4-11 13:01:30 | 只看该作者
xiamingjun2001 发表于 2014-4-11 10:07
08年申请限价房到14年入住,这么多年,从申请到入住,办了无数的资料,跑了无数的衙门,还能让你这物业给蒙 ...

那我就再澄清一下吧:

会议内容:
1、宝景物业公司先公布温泉凯盛家园小区具体车位分布、分配设想、实施时间及摇号方法;
2、参会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交网上征集的未参会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3、物业公司针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上报。

麻烦您再多花几分钟看一下,这是去与物业讨论停车收费吗?

其实您转的这个政府的公文是挺不错的。去和物业沟通,就要有依据,还是很谢谢您的

另外,我看您和森林里的穿山甲都还是对这个停车议题很懂的, 我已经问过他了,还没回复我,这里我也想问问您:

4月16日下午的沟通会,您代替我去好不好?把您了解到的这些政府的规章制度和物业沟通一下,回来和大家反映一下,好不好?

我那天也不是闲着没事,也要和公司请假,如果您或者森林里的穿山甲这样的行家愿意那天带着这些政府条文去和物业沟通,我真是很感谢的。

请回复。

点评

成立业委会后,再讨论停车费也不迟!不要没事找事!!  发表于 2014-4-15 21:12
我觉得还是不应该去跟物业谈什么停车问题,现在没这个必要,等业委会成立后再说。  发表于 2014-4-11 17:01
我不是什么行家,只是随手百度了一把,我相信你比我更懂。  发表于 2014-4-11 13:22
物业巴不得有业主去和他们商量收费的事情呢,回头物业就可以说,是和业主协商的结果,自己想想其中的道理吧  发表于 2014-4-11 13:20
别扯这是与跟物业讨论收停车费吗??大家都是成年人  发表于 2014-4-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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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3:03:35 | 只看该作者
永夏 发表于 2014-4-11 13:01
那我就再澄清一下吧:

会议内容:

我没闲工夫,我也不会没事找事。
收个水电的来我家,还得给我家打个电话通知什么时候来查表,再贴个收费单之类的

这尼玛收个车费,不是你们我还不知道,你们去就行了,办好之后也替我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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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4-11 13:37:03 | 只看该作者
xiamingjun2001 发表于 2014-4-11 13:03
我没闲工夫,我也不会没事找事。
收个水电的来我家,还得给我家打个电话通知什么时候来查表,再贴个收费 ...

您既然都说:区区几个业主就能代表广大业主??

我早就澄清过了,我代表不了所有业主,我能做的也就是尽量收集更多业主的意见在沟通会上反应一下。

我可以把您转的这个条文的意思去和物业沟通,这次就是一个普通的意见沟通会,其他的我也做不了什么。

小区的事情靠大家,每个人做一点,和在一起就效果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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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3:43:02 | 只看该作者
永夏 发表于 2014-4-11 13:37
您既然都说:区区几个业主就能代表广大业主??

我早就澄清过了,我代表不了所有业主,我能做的也就是 ...

我的意见就是你们不该去,你们代表不了业主,你们也就只能代表你们

去了的话,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搭上您老的时间,您这是为了啥?能告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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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4-11 13:46:24 | 只看该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xiamingjun2001,

刚看了你们的评论。

你们一直质疑我的动机,那么我就问问:你们就不能当一次热心业主,4月16号亲自参加沟通会,去和物业把你们的意见沟通一下吗?回来跟大家说说,好不好?

反正你们不信任我,认为我的动机有问题,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啊?

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那天都要请假。

点评

我从没质疑你动机。我只是觉得这是不靠谱  发表于 2014-4-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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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3:51:21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我文中的“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希望物业组织到至少也要到2/3的业主,大家开个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还有广大不上网的业主,并不知情这次会议,他们的意见是不是被忽略了??

我这篇文章里的内容,请你“永夏”不要以网友或者我的名义提出这条管理办法,当然,你可以代表你自己提出这个办法。

我只有在物业组织到2/3的业主的时候讨论此事,即满足“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我才会认可其效力;其余的沟通,协调,在我眼里啥都不是,因为它没有依据,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奉劝大家,花钱容易,挣钱不易,且行且珍惜。

点评

支持xiamingjun2001  发表于 2014-4-15 21:16
抱歉,这个帖子就是你写的。我不能盗用你的贡献,说这是我自己提出的。 另外,2/3的业主是多少人,你算过吗? 你觉得这么多人在哪里开会比较好?  发表于 2014-4-1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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