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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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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帖:关于4月16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与物业沟通会--车位如何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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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4-4-11 08:55:38 | 只看该作者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0 19:54
唉,这种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火气真足。

不是喊得响,跳得高,就能让事情如你所愿。

不同意见当然值得尊重。

人身攻击,也算是不同意见么?

点评

你先说人家是苍蝇,人家当然要攻击你!是你自己有错在先  发表于 2014-4-1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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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4-11 08:56:06 | 只看该作者
缘来无恙 发表于 2014-4-10 21:09
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无可厚非,但是这么大的事情,物业应该通过电子平台发短信通知大家,为何就你们几个 ...

物业的马甲在挑事呢,别理那些垃圾,咱们团结起来,要是再不作为让丫的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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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4-11 08:57:11 | 只看该作者
无敌天虫 发表于 2014-4-10 21:26
苍蝇问题楼上已经有业主说过了,二区南面有垃圾会闹苍蝇,“业主代表”还是“热心业主”快去解决一下吧。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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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4-11 08:59:48 | 只看该作者
泼污水可以如此这般!

心冷了。不再回复。不再来。

点评

我刚质疑车位的归属权,转发了一个“浅谈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你们就把我发的帖子不予以显示,为什么要屏蔽我的帖子,难道你们真是物业的马甲?大家可以百度,为什么要封帖子,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吗?  发表于 2014-4-1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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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4-4-11 09:02:30 | 只看该作者
缘来无恙 发表于 2014-4-10 21:09
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无可厚非,但是这么大的事情,物业应该通过电子平台发短信通知大家,为何就你们几个 ...

一些个苍蝇指的很明确。

谢谢真正关注车位问题的邻居分享的有价值问题,为我拓宽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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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4-4-11 09:03:29 | 只看该作者
通过这件事,学会了一个词“绘图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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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懂,解释一下啊  发表于 2014-4-11 09:22
eye
??????????????????????  发表于 2014-4-1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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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4-4-11 09:10:05 | 只看该作者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1 08:59
泼污水可以如此这般!

心冷了。不再回复。不再来。

别介,如果你这么想,那些垃圾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分化我们么。我严重怀疑那几个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业主,物业的马甲而已。停车收费是必然,但现在入住那么少,启动什么车位摇号纯扯蛋,无非是给大家一个车位紧缺的假象(地产行业这套玩的特别溜),分化大家,然后好维持现在的收费标准,同时也可以早日收费。
先让物业把车位的归属问题给大家说清楚吧,这个不说清楚以后都是一笔糊涂账。

点评

shanhou说得对,就事论事,是你自己在耍小脾气  发表于 2014-4-1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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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4-4-11 09:10:29 | 只看该作者
我和两两 发表于 2014-4-11 08:48
物业可以群发短信,告知要做车位摇号的沟通。然后呢,业主们如何参与呢?业主们都去现场?业主们打电话反馈给 ...

问几个问题
1.你们几位几个是常住温泉的,几个是时不时光顾温泉的。
2.你们几位几个是有车的,几个是没车的。
3.物业既然主动把停车的事提上日程,你们怎么就成了邀请对象了。
4.要求物业公示怎么了,正常要求。我们小区都是公示。也没见业主闹事啊,还是物业做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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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4-4-11 09:12:50 | 只看该作者
听雨 发表于 2014-4-11 09:03
通过这件事,学会了一个词“绘图铅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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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4-4-11 09:20:34 | 只看该作者
新建小区车位所有权归业主 地上车位拍卖金补偿业主
来源:沈阳日报 2013-01-11 07:56 365地产家居网 点击: 3199 评论

新建小区车位如何分配和收费,一直是业主乔迁后关注的热点话题。1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房产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正在制定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新规定,今后新建住宅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等将由业主大会决定;酝酿对地上车位拍卖,拍卖金将补偿无车位业主。
新规1
分配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定
【现状】记者调查发现,在小区内停车位划分和利益分配上,普遍存在责权不明晰的现象。其中的问题有:全市小区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绝大多数由物业公司决定;小区车位随便画,给谁物业说了算;一些小区不同位置的停车位,费用收取标准不统一。
【政策】今后,业主大会成立后,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等将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项目配套的车库、地下车位、仓房等物业服务费均通过物业服务招投标确定收费标准。
对于住宅区内的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应当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具体来说,如果住宅为多层建筑,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标准等同于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果住宅为高层建筑,那么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标准将低于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为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中不包括电梯费。

新规2
车位拍卖金补偿无车位业主
【现状】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大型小区每年停车费收入在百万元以上,这笔钱是怎么花的,有多少用在物业费的补贴或者园区设施的维护上了,业主一般都不知情。
【政策】市房产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单独计账,独立核算,定期公布账目,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扣除管理成本后的场地占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而现在小区的普遍状况是,地上车位不够,而车位也占用了正常车道,对其他没有车位的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新的规定将会顾及这部分没有车位业主的利益。计划对小区内的地上车位拍卖,所得费用返给没有车位的业主作为补偿。相关新闻
旧小区是否允许停车由业主拍板
本报讯(记者 彭跃东)1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全市旧住宅区是否允许停车业主说了算。对于经业主大会通过可以停车的小区,应采取拍卖、摇号等方式分配车位,收入可用于补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旧住宅区公共路面的机动车停车收费,出租自行车库、管理用房等共用设施的租金收益,以及利用共用部位取得的广告收益,应当纳入管理单位的专项经费,补充服务费用。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旧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位的划分必须遵循“业主决策”和“安全便利”的原则。拍卖款或车位收费属于车辆停放的泊位费,这笔费用理论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由于旧住宅区内的基础设施大多都是政府投资改造的,因此,为了解决管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允许管理单位用于补充服务费用。
关于小区内车辆剐蹭的责任问题,应当由车主与管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双方责任——约定由管理单位负责的,业主应当缴纳除泊位费以外的管理费,由车主与管理单位共同找到一个合理价位;约定由车主负责的,不必额外缴纳管理费。(记者 彭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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