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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帖:关于4月16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与物业沟通会--车位如何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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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6:1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意见征集帖:关于4月16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与物业沟通会--车位如何摇号

各位shanhou网友,大家好

隔壁的haidian123网站最近刚出了一个通知,是关于温泉凯盛家园车位摇号业主见面沟通会。

时间:2014年4月16日下午1点半---3点半
会议内容:
1、宝景物业公司先公布温泉凯盛家园小区具体车位分布、分配设想、实施时间及摇号方法;
2、参会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交网上征集的未参会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3、物业公司针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上报。

我已经报名参加并被批准。大家如果有想参加或者表达意见的,可以去该网站报名或者跟帖。

考虑到这里有些业主网友可能习惯在这里发帖,我特地开了这个意见征集帖,希望大家把自己的意见跟帖反应出来。
我会每天过来把大家的意见收集整理的。

最后,为了避免这个意见征集帖歪楼,我还是澄清几点吧:

(1)我代表不了所有业主,我也没法征集到所有业主的意见。我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征集部分业主的意见反应到这次沟通会上。所以那些很在乎被代表的网友就不要喷了。

(2)这只是一次沟通会。我们这次能做的就是把能征集到的部分业主意见在沟通会上反应。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不要奢望一次沟通会就能带来一场皆大欢喜的结局。

(3)我本人就是一个普通业主,能力也很普通。因为场地限制,参加这次沟通会的名额有限,但是我很愿意抛砖引玉,让更有能力的业主代替我参加。希望愿意代替我参加的shanhou网友能满足4个条件:
第一,您得是温泉凯盛家园的业主
第二,您需要向我自荐。他荐就免了,大家都很忙,做事就别拐弯抹角了。
第三,您要和我一起花些时间征集整理大家的意见,并反应在沟通会上。不能在沟通会上就谈自己一个人的诉求或者一言不发地表示自己的存在。
第四,沟通会完了,您要发个帖子把情况通报给没参加的业主。

我说话一向就事论事,直截了当,如果惹了某些网友不高兴,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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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10 16:45: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森林里的穿山甲 于 2014-4-11 10:44 编辑

物业要收停车费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题外话:本来我百度搜到一篇法律方面的解答,死活就是发不到温泉凯胜家园板块,大家有时间可以百度一下“
浅谈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
”,这篇文章,或者类似的知识,先搞清楚车位的所有权,另外通过今天贴子发不出去的问题,我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难道发不出去是因为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如果是这样,我等单纯的人就觉得太恐怖了。

点评

地下车库不能独立办理产权证, 就等于法律上不存在其地下车库物权所有人, 那自然应该属于业主共有范畴。 权属确定是政府行为,不会出现偌大的地下车库 没有产权人的问题。 物业公司自行认定 地下车库权属,应该提出   发表于 2014-4-19 17:26
哥们,我也一样,我发的帖子 死活发不出去! 既然 物业公司已经给开发商认定了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属。 希望 物业公司 把 开发商什么时候办理完毕” 地下车库权属证书"告知大家。 让同在一块土地上的邻居和睦相处   发表于 2014-4-19 17:22
请物业公司利用短信平台告知每个用户:小区道路、车位、地下车库土地权属归谁?谁投资建设的?地下车库权属是谁的?权属清楚后,告知车位费定价文件依据?车位费收取后资金使用依据文件?上述问题公示后再谈其他!  发表于 2014-4-13 10:56
支持 物业在谈这个问题之前,1、先明确依据《物权法》解决车位的地盘 权属归属谁? 2、明确我们限价房的房费,是否包括着地下车库的所有建设费用,如果包括,那产权归属谁?? 3、公示 车位费定价规则;   发表于 2014-4-12 16:24
已记下  发表于 2014-4-1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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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10 16:54: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tryker 于 2014-4-10 17:20 编辑

你们闲的没事了吧,谁发起的请问?请问你们算那颗葱啊!!!物业都没说话?你们这还挺积极的啊!!你是怕没你车位还是怎么的??非弄到周三??作为业主我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是非常TMD反感!!!感觉你们闲的蛋痛了吧!!没有正事做???小区三千多户居民,除了雨峰的群就没别的业主论坛和业主群了???大家都不知道又开会。。。
这次你们开会,让物业过来建个ID别老代言了,有事请物业的直接来说,在业主委员会没成立的前提下!!

声明:合情合理合法的收费相信广大业主一定是会支持的,现在入住1/3不到,车位出绰有余,有必要讨论么,没业委会讨论的结果有效么?

点评

说的太对了!  发表于 2014-4-15 20:26
这位邻居说的太对了,都是闲的没事干的主儿,现在车位这么充足,物业还没说这事儿,业主或者非业主就跟人家谈这个,纯粹是闲的  发表于 2014-4-14 16:20
1、物业公司先依据《物权法》公示车位地盘权属归属谁?2、明确我们的房费,是否包括着地下车库的所有建设费用,如包括那产权归属谁? 3、公示车位费定价文件。4、车位费使用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发表于 2014-4-1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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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10 17:03: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森林里的穿山甲 于 2014-4-10 17:05 编辑

摇号无非是制造紧张气氛,各个击破,这是物业和业主之间博弈的一种手段,反正我们大家要坚持一点,物业要想收费,要取得业主的同意(授权)才行。

点评

支持!一定得通过业主大会才行!  发表于 2014-4-14 15:02
支持  发表于 2014-4-13 11:40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4-4-11 12:36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4-4-11 08:17
说的太有道理了,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4-4-10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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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4-10 17:13:13 | 只看该作者
说点题外话,希望热心的邻居能在此次沟通会上反映一下。物业车位摇号无可厚非,都是希望家园环境更好,但能否先解决下面两个环境问题:
1、二区23号楼南面有个垃圾分拣场,每天都有几个人把从各楼收到的各种废品汇集在这里,夏天马上到了,各种蚊蝇容易滋生,影响环境,希望物业能解决。(我们可是按时足额交的物业费)
2、家园南面临近双坡路的地方有一排树林,本来挺好,但是中间却出来一条土路,刮风时漫天扬土,有时还走车,带起一溜黄烟(尘土),希望物业帮忙协调搞好绿化。

点评

先从小事做起,表示支持  发表于 2014-4-10 22:26
对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物业,什么都不用谈,换掉就对了。  发表于 2014-4-10 21:46
你说的很对,实际上是在二区24号楼前面,一片好好的地竟然成了垃圾分拣场了,给物业打了两次电话,没啥反应,在这样下去,我打算直接找城管了。  发表于 2014-4-10 21:39
你提的这才是正事。收费与否需要向全体业主征得同意才能进行如何收费的问题。  发表于 2014-4-10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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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4-10 17:34:57 | 只看该作者
说下我的意见。这个意见征集会就别搞了,为什么呢?就相当于是发改委组织的价格听证会,听证涨价涨多少而不是广开言路涨与不涨。你们整这个事跟这个价格听证会一样,存在的出发点即有问题。暂且不论你们能够代表谁,谁让你们代表了,说句难听点的就是“闲吃萝卜淡操心”。你说你们是好心也好,是公益也好,请不要再举着这样的高尚大旗了。我的意见是维持这样的状态,入住人数太少了,车位完全够用,这还是在地库没有启用的情况下。这样的话还征集什么呢,难道你们愿意现在交停车费?现在想占个车位?维持现状是对每一个业主最好的选择。
      在说说你们的动机,无外乎是想多多发声,引起关注,增加影响,我倒是有个好建议给你们这伙人,崩管你是77、88、99,还是外围、中央、冬夏秋冬的。看见咱们小区各楼道的卫生状况了吗?你们要是真热心肠,每天给各楼道卫生打扫干净,把垃圾收拾一下,监督一下各楼私拆承重墙的,这比搞这征集那听证的强TMD太多了。你们要是真当志愿者,真公益,我支持。假公益,赚眼球,就别浪费感情了。
      最后说说物业,你们要真是想推动关乎每一个业主利益的事情,直接短信平台给大家发个短信就好,我看停水、维修什么你们通知的挺好的。保持啊,非弄个“伪军”出来装鬼,长点心吧,郭经理,别被人利用了同时还想顺水推舟,最好倒霉的真可能是物业自己。谨言慎行吧!

点评

请发起人让物业公司先公开回答几个问题再谈。 1、小区道路绿化、地下车位土地权属是谁?建设投资是谁?现有设施权属是谁?2、权属清晰公示后,再公示车位费的定价和车位费用的使用规则依据问题。  发表于 2014-4-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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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4-10 17:35: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痞子 于 2014-4-10 17:40 编辑

同意 zhi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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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4-10 18:02:50 | 只看该作者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抵制车位收费!物业先尽好自己的责任,把卫生、绿化、健身场地、休闲椅等自己义务之内的事情做好!要不小心激起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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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4-10 18:51:13 | 只看该作者
入住率这么低,就收费不合理

点评

入住率这么低,还摇个P I 号  发表于 2014-4-1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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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4-10 19:53:5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物业组织这个会,就坚持两个观点:
1、入住率很低的情况下不能收费。更别提现在讨论摇号了,等车多到真有必要摇号那天再说吧。
2、收费标准对比五环内小区,大家普遍觉得高。不认可。

点评

赞同,支持!  发表于 2014-4-22 22:41
好,支持。  发表于 2014-4-15 08:22
支持  发表于 2014-4-14 16:43
绝对有道理!  发表于 2014-4-14 15:05
行家。  发表于 2014-4-1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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