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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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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凯盛家园开发商未交教育基金,小区孩上学难,周六签字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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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4-3-7 14:58:01 | 只看该作者
顶,我必去。今年孩子该上小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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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4-3-7 15:01:41 | 只看该作者
刚在网上查了下:教育基金是属于开发商必须缴纳的,开发商没有缴纳,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可问题是:找教育部门,他们不管的,找建设部门,他们会叫你找开发商,可开发商肯定不愿意交这个。推推脱脱,这样时间就长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找海淀政府,比如住保办,让他们给开发商压力,事情就好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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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4-3-7 15:05:10 | 只看该作者
各方声音:
业委会:房款中含教育基金

  据小区业委会一位负责人说,业主买房时,房款中包含解决教育问题的费用,即教育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建成前,开发商应与教委协商支付教育基金,以保障业主子女上学的权利。

  律师:学校不应拒收学生

  北京大策律师事务所朱志刚律师认为,有关教育基金的缴纳义务,主要看业主与开发商当初在购房合同中有无约定,如无明确约定,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和政府都有义务整体规划小区业主子女就近择校接受义务教育,政府有保障相关资金到位的义务。此外,学校不应以开发商未缴纳教育基金而拒绝接收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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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4-3-7 15:10:00 | 只看该作者
招呼一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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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4-3-7 15:10:28 | 只看该作者
在哪里签字呢?

点评

时间定在3月8日(周六)11:00,在小区物业办公室进门左手签字联名!  发表于 2014-3-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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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4-3-7 15:30: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必须以实际行动给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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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4-3-7 15:34:37 | 只看该作者
知识贴二:教育附加费
     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纳费对象
    纳费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简称纳费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时规定》。 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费。
    征费范围、征收率和费额计算
    一、征费范围
    征费范围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相同。
    二、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三、费额计算
    (一)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二)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
    中国政府网2011年7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意见》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为确保按期实现这一目标,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意见》提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具体要求如下:

    ——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意见》指出,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意见》指出,落实上述政策增加的收入,要按规定全部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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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4-3-7 15:47:35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有孩子的,还是没有孩子的,都请投上一票。这样的事情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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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4-3-7 16:40:50 | 只看该作者
请问到几点结束?
为了下一代,必须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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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4-3-7 17:19:2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到时候 一定来。
现在核心问题是 开发商为啥 不交教育基金,这事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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