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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五道杠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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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沙涧腾退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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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16:08:0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好像腾退也算在拆迁的法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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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9-22 20:16:57 | 只看该作者
两居是73至90,建筑面积。一居是45至60,三居126至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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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9-22 20:49:57 | 只看该作者
苏家坨其他的地方动不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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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9-22 23:52:17 | 只看该作者
1楼

房屋腾退,一般是说 共有制集体住房,当国家需要统一收回的时候,你就需要腾退,当然国家会给你补贴.一般情况下.腾退后的房子是不拆的,另做它用.如果房子是要拆掉,就是动迁了。

国家拆迁--个人动迁
国家收回--个人腾退

所以说,还"“腾退”呢! 先把腾退弄明白了再说吧。你们现在就是 让我们搬走,然后腾出了地方让你们赚钱。 你以为我们都傻啊!
我们都是老宅基地,是国家房屋吗? 你要说地皮是国家的,那我们无话可说。但是房屋是我们的,我们永久居住的权利! 一句话,搬走可以,没钱不行。
腾退,给谁腾啊??? 是给国家腾吗? 还是北京市?丰台区? 王佐乡?
是哪个 给个说法。

你们现在应该不叫腾退,叫动迁。 给我们设圈套,利用村民法律意识薄弱,就想占尽便宜。不想着为老百姓谋幸福,挖空心思坑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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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9-22 23:56:45 | 只看该作者
村民代表 是谁选出来了,老百姓怎么都不知道呀
我也算村民为什么没让我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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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9-22 23:59:35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前沙涧人的请举手。大家都要坚持。没有合理的价钱和房子,就是不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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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9-23 10:33:1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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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9-23 10:52: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今天村里广播不让进行法律咨询 不听谣言 相信 ZF 相信DANG支部 村委会 说明心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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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9-23 12:46:39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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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9-28 09:36:53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都量完了没有,这两天没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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