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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ylvs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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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物业的想法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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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2-24 12:19:32 | 只看该作者
就算换不了物业,只要业主心齐往一起使劲,也能搞定物业他丫的,大家设想一下,即便1200户业主的十分之一,即120户的业主每家去一个人,到物业办公室最好是他家领导办公室一去,tmd,他们就得乖乖的。想象一下,那是什么阵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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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2-24 12:49:10 | 只看该作者
对,那1200户只是一个业主,不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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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1 00:30:42 | 只看该作者
加糖咖啡 发表于 2013-12-13 17:41
呵呵,换一种算法,我们1200多户是1200多个业主,公租房1800户是一个业主,这是几比几呀,哈哈

这个算法新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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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3 23:12:31 | 只看该作者
业委会一定要成立,才能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力。公租房的业主如果算政府的话,那么1400百户也只能算一个业主。这是一定要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不成立业委会,我们自己的权力永远得不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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