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孟响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推荐专贴】业委会筹备组成员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3-12-4 08:46:38 | 只看该作者
行,很好。支持!

点评

感谢温阳的支持,希望有更多的亲邻参与推荐。  发表于 2013-12-4 09: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3-12-4 09:41:45 | 只看该作者
开水煮太阳 发表于 2013-12-4 07:11
楼主肯定肯定特别进业委会吧?

你召集啊?这个要全体业主选吧,不是谁都能决定的吧?

点评

我现在谈不上召集,就是抛砖引玉。  发表于 2013-12-4 10: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3-12-4 09:54:47 | 只看该作者
有人数要求吗,跟这些名人比,呵呵,别人哪还敢自荐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3-12-4 10:09:36 | 只看该作者
自荐没有问题呀,有为大家做事的决心和信心的都可以自荐、

点评

赞一个,自荐就这么简单。  发表于 2013-12-4 12: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0:14:02 | 只看该作者
alpher 发表于 2013-12-4 09:54
有人数要求吗,跟这些名人比,呵呵,别人哪还敢自荐呀

鼓励你自荐,谁也不是名人,我们需要的也不是名人,是有热心,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3-12-4 10:18:53 | 只看该作者
开水煮太阳 发表于 2013-12-4 09:41
你召集啊?这个要全体业主选吧,不是谁都能决定的吧?

我不赞同成立业委会,我说话直,我听说过一些业委会权利很大,收了很多钱,里面会有很大黑幕,咱们的物业是大型企业,我觉得服务还是不错的,人一多,就会出现各种问题,特备是涉及到利益了。

点评

因噎废食,噎的是他者,废的是己事。  发表于 2013-12-4 17:17
物业和业委会各有各的职责,也有互相监督的义务,如果没有业委会,物业不好也是不能辞退的,所以有监督的作用。  发表于 2013-12-4 15: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2:32:02 | 只看该作者
开水煮太阳 发表于 2013-12-4 10:18
我不赞同成立业委会,我说话直,我听说过一些业委会权利很大,收了很多钱,里面会有很大黑幕,咱们的物业 ...

我喜欢有话直说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认知。你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很欣赏。

收了钱,有黑幕的业委会可能会有。但我不希望咱们小区的业委会将来也是那样,所以,从筹备组开始,我们就公开透明的呼吁、号召。

业委会一方面代表广大业主,另一方面也要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有权利也有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3-12-4 13:52: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3-12-4 15:23:41 | 只看该作者
业委会是必须成立的,物业和业委会各有各的职责,也有互相监督的义务,如果没有业委会,物业不好也是不能辞退的,将来动用维修基金也是需要业委会的同意才行,所以有相互监督的作用。  

评分

参与人数 1元宝 +2 山民币 +50 收起 理由
山后 + 2 + 5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6:41:22 | 只看该作者
晚霞 发表于 2013-12-4 15:23
业委会是必须成立的,物业和业委会各有各的职责,也有互相监督的义务,如果没有业委会,物业不好也是不能辞 ...

晚霞大姐说的十分在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23 00:12 , Processed in 0.16393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