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bluesk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1月28日温泉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见面会,这个怎么回事啊?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13-11-25 22:46:36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怎么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3-11-25 22:49:06 | 只看该作者
原来那个山后还有一波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3-11-25 23:09:5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有那么多的邻居和物业能交流沟通是好事呀
不一定大家都要到场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3-11-26 00:13:58 | 只看该作者
随着业主维权意识与维权水平的提高,对物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主维权和业委会的成立将是我们当前的首要。其次,能不能整理个大纲?在论坛上,大家可以各抒己见,完善、沟通、理解与物业的关系。树立我们业主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前提是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工作,让业主满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3-11-26 00:25:20 | 只看该作者
我希望业主代表开会前能在这个网站发帖征求大家对物业有什么建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3-11-26 01:15:48 | 只看该作者
凯盛居民 发表于 2013-11-25 23:09
其实有那么多的邻居和物业能交流沟通是好事呀
不一定大家都要到场吧

最起码得要提前在各个业主群和相关论坛发布一下消息吧,了解下我们每个业主都有哪些意见和建议,以及想法吧,没在任何地方看到过相关的信息发布,然后就出来代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3-11-26 08:51: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夜未央 于 2013-11-25 19:48 编辑


       等了好几年,大家都收房了,谁都希望将来的小区住着舒服,相处愉快和谐。温泉物业公司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广大业主,为了让温泉凯盛家园小区建成一个和谐的社区,现在定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2-4点之间举办一次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见面会。地点为温泉凯盛物业部。
       业主代表人数为20位,采取自荐和业主推荐的方式参加,挑选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业主参加。
       物业方面参加的人员为:宝景物业总公司物业部李经理、温泉项目部郭经理,工程部、客服部、保安部及保洁部四位主管。
见面会的主题为:
物业公司方面解答的问题为:
1、  物业费的构成情况及物业费的制定单位及标准;
2、  停车位的归属权及价格制定的单位及依据;
3、  业主装修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4、  业主现场随机提出的一些问题的解答。。。。
       大家希望业主代表和物业沟通的时候,需要了解什么内容,可以跟帖写出想法,以便更有针对性的沟通。
       参加见面会的业主代表有:夜未央、冈仁波齐、五月、永夏、海淀超牛、牧云、海天、雨锋、开水煮太阳、我和两两,清哲、水水、小勇、素菜馆、品味人生、发财、痞子、老张、阳光lly、pxyboy。
本主题由 admin 于 昨天 16:52 撤销图章

2013.11.26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3-11-26 08:57:54 | 只看该作者
wchlai 发表于 2013-11-26 08:51
本帖最后由 夜未央 于 2013-11-25 19:48 编辑

问一下物业一层的业主为什么也交电梯费呢?最起码不应该全额交吧

点评

公共设置的设置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如,无论距离锅炉房远近,供暖费用都是统一的标注。  发表于 2013-11-29 08:38
物业经理回复是:电梯等属于公共设施,各层住户的收费是统一的。并不因为您居住在一层就减少,居住在顶层就增加。类似的还有,小区内的公共照明,也不会因为邻居们住在小区深入和入口处有区别。  发表于 2013-11-29 08:36
这个提法几下了,会反馈!  发表于 2013-11-26 10: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3-11-26 09:42:49 | 只看该作者
能给大家争取利益都是好事,
实际干点事怎么也比说风凉话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3-11-26 10:21:05 | 只看该作者
就这几个人就成立业主委员会,太奇葩,问过我们业主了吗?就被你们代表,怎么也得大家住进去,代表也得是大家了解的吧,这么着急干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6 00:18 , Processed in 0.196546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