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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1 内容已失效 请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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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13:34: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和两两 于 2015-1-26 17: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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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21 13:36: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接受你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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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1 13:37:22 | 只看该作者
理性看待问题!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虽然现实可能不那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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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21 13:37:47 | 只看该作者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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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21 13:38:5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信息全面公开,由大家自己去评估取舍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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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0-21 13:39:37 | 只看该作者
多确定客观事实,而不是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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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0-21 13:41:4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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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0-21 13:48: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收房之前的确要了解多方面的信息,但愿我们不是捕风捉影!虽然目前有很多疑问,但比较一致的意见就如玉草昨天所说:先收房再说!收完房,有没有沙霸,车位费怎么算,物业到底怎么样,自然浮出水面。但是业委会要尽快成立,为大家服务也好,与物业谈判也好,都需要这样一个组织!

点评

灰常赞同,大家先收房,理性对待,认真分析,都是成年人了。不要耽误大家的节奏,我一直是这么说的,多谢支持!  发表于 2013-10-22 09:09
关于业委会-业主要求尽早成立心情都一样,现实 1-2年内难成立,这个问题不在业主身上,涉及居委会等部门比较复杂。但物业单价车位价格的确定,由业主和物业公司按物价法和相关物价局住建委文件协商原则是不变的.  发表于 2013-10-21 15:47
支持! 现在我们呼吁的就是 要实实在在落实 住建委2007《1231》号文,第四条。 交收房就是交收房,其他费用的收取,要尊重业主的选择权。 不能搞不用 就交钱 ,不交钱不给钥匙的 霸道行为。  发表于 2013-10-2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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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0-21 13:54:16 | 只看该作者
沙霸肯定是有,不过是装修公司的事情或者工长的事情,不必再在意

点评

装修公司承受损失,难道不会转嫁到业主头上吗?  发表于 2013-10-2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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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0-21 13:59: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怎么不再发帖了?伤心了?

点评

无处伤心,呵呵。  发表于 2013-10-21 14:05
时间精力有限,公共问题难以做到行动派; 收房时间基本是最后几天,不具有分享性; 装修基本不做功课,不具有分享性。 综合以上因素,以后只看帖,不发贴了。  发表于 2013-10-2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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