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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罗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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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房材料的有一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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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3-10-27 13:02:4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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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13-10-27 19:38:55 | 只看该作者
闲散 发表于 2013-10-27 12:22
表必须要交,反面是业主信息,车位费这项可以自己改

那大家统一把数字改成O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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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13-10-28 09:13:29 | 只看该作者
健平子 发表于 2013-10-27 19:38
那大家统一把数字改成O好了

是个好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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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13-11-1 21:42:42 | 只看该作者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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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13-11-1 21:56:35 | 只看该作者
好的建议一定要顶起来,关乎我们切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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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13-11-2 21:53:48 | 只看该作者
今天顺利收房了,周六据工作人员说比以往多了100多户,按楼主建议把第一条划掉了,注明“与小区业主协商收费标准”。工作人员看了一眼材料,就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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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13-11-2 22:35:40 | 只看该作者
蝴蝶 发表于 2013-10-21 16:58
支持!本来大家公摊了那么多的面积,不知道都是什么?包括停车场吗?如果包括就不应该收费。如果收费,就应 ...

同意
不收费是不可能的,有车的占用了公共资源,但是收益应该由全体业主支配

点评

收费合情合理,但前提是:1、定价要与业主协商价格的原则不能丢。 2、收取费用用途要 接受业主审查。3、费用用途及分配要每年公示。 4、不允许以调查表的形式,作为上报车位费价格附件的依据,变相单方定价  发表于 2013-11-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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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13-11-3 15:45:51 | 只看该作者
这帖子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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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13-11-3 16:45:25 | 只看该作者
收费合情合理,但前提是:
1、定价要与业主协商价格的原则不能丢。
2、收取费用用途要 接受业主审查。
3、费用用途及分配要每年公示。
4、不允许以调查表的形式,作为上报 物价主管部门车位费价格附件的价格依据,变相单方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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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013-11-5 21:39:18 | 只看该作者
顶,如果我们业主都是这样的有心人,我们的小区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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