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30|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那个收信的,我信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2 16:3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直接从首开拿信,也没什么不可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2 16:4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10-12 16:4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10-12 16:5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10-12 17:02: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可以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10-12 17:07:33 | 只看该作者
都是什么人呀   纵容撒谎的

点评

你还没看出来?一个货注册N个号,逗你玩哪!我只说一句:造谣者死全家!  发表于 2013-10-13 09: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10-12 18:30:4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唱双簧的吧,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10-12 19:22:15 | 只看该作者
添把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10-12 23:3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10-13 18:54: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有可能,就说清楚点,就一句,说清楚点不行吗,
这样很招大家讨厌的!知道吗
对大家要以诚相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2-27 17:27 , Processed in 0.356544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