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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下月起社保不交满15年将被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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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0:34: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北京四九城

      
各位铁磁注意啦~

最近,养老金又出新政!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
有了新变化!
养老金新政:一次性缴费有大变化!

各位都知道
您的养老保险必须交够15年
退休后才能每月拿到养老金的钱~

有一些朋友,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
因为没有交够这么多年
都想在退休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希望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

这种做法
行不通了!!!

广东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9号,下称“9号文”),明确广东8项一次性缴费政策,不再适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
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人社部办公厅发文要求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
也就是说,从11月1日起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而且还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缴纳的人
不能再一次性缴费了!


但是,如果还没有到退休年龄
且已经参保过的朋友
若符合政策条件的
仍可申请一次性缴费补够15年~
所以,临近退休年龄或者已超龄的朋友
要赶紧去税务部门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了!

那么,在职的人员也要注意了!!!

刚刚,人社部发布新规
社保领域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

人社部拟要求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5、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黑名单后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征管社保力度大幅度增强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具体文件表明: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此消息一出,所有人沸腾了。大家都知道,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工作了。这让很多人欢呼:以后企业不会再漏缴员工的社保了,每个人的社保都能得到全额缴纳!


个人而言不想缴纳社保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可以吗?01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02员工不想缴纳社保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所以只要你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当然伴随着你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社保。

03企业不能放弃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

而且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除了取消一次性缴费制度!
下面的内容也请您留意!

附:社保又有新变化,
九图带您读懂社会保险

(资料来源于:会计职称考试、社保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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