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本地宝
2018年的共有房项目真的滚滚来
距离上一个项目仅过了一周 今天的项目也是顺义区的,一共2048套 顺义区的朋友们可真幸运啊~
有人会吐槽啦 “不知道共有产权房有什么好的”
共有房有什么好处呢?小编罗列几个 各区“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 网上可直接申请 践行“让百姓少跑腿”; 销售均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 产权份额按销售均价占同质商品房价格比例确定; 房屋出租应按产权份额约定租金; ......
怎么样?还可以吧? 好啦!废话不多说 进入我们今天的主题 2018顺义区金港嘉园共有产项目申请指南
1项目情况项目位置:金港嘉园项目位于北京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项目四至为:东至规划二路(暂定名),西至裕安路,北至规划一路(暂定名),南至安泰大街。 套 数:1300套 户型面积:约64-70平方米一居,约86-89平方米两居,约134-137平方米四居 销售均价:含全装修费用22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服务热线:010-80474886(早9:00-晚18:00) 申请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10:00至2018年7月7日下午17:00
2申请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本项目房源面向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销售,其中30%的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除《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需满足在顺义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开通申购当月及前两个月)及以上。 2.非京籍家庭申购本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二是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已办理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且在顺义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开通申购当月及前两个月)及以上。
非本区户籍申请家庭、满足条件的非京籍家庭的工作地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申购当月及前两月(即2018年6月、5月、4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顺义区”方可认定为在顺义区工作。
(四)驻京现役军人 1.驻京现役军人其配偶为京籍的家庭,有两种方式可以申购。申请时以现役军人配偶作为申请人,直接按京籍家庭政策进行申请、审核、摇号;申请时以现役军人作为申请人,联网审核通过,若其配偶在顺义区工作且满足(三)中在顺义区工作本市其他区户籍申购条件,并经区住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若其配偶不符合在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申购条件,则不具备摇号资格。 2.现役军人配偶为非京籍 申请时以现役军人作为申请人,联网审核通过,若其配偶在顺义区工作且满足(三)中非京籍家庭申购条件,并经区住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若其配偶不符合我区非京籍申购条件,则不具备摇号资格。 3.现役军人为单身且不满30周岁的,不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现役军人单身满30周岁的,但不符合我区非京籍家庭申购条件,不能申请此项目共有产权住房。
3申请入口
4房源安排(一)项目总房源的70%(共计910套)面向以下家庭摇号选房: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周岁)。
(二)项目总房源的30%(共390套)面向以下家庭摇号选房:在顺义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政策的非京籍(“新北京人”)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周岁)。
(三)房源如有剩余,未选房申购家庭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选房。面向非京籍无房家庭销售的房源如有剩余,由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递补选房。
5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燕顺投资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由燕顺投资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燕顺投资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 6资格审核(一)本次摇号结束后,选房工作启动前将对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政策的非京籍家庭在顺义区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申购当月及前两月(即2018年6月、5月、4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顺义区”方可认定为在顺义区工作。
(二)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经审核,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条件或承诺不符,不得参与选房。
(三)申请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7销售监管(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顺义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监督电话:010-69439145。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需要说明的问题(一)金港嘉园项目于2017年5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金港嘉园项目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因此,金港嘉园项目自住型商品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3年10月23日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金港嘉园项目为自住型商品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因此项目总房源中设计有28套134-137平方米四居。
(三)《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不适用本项目。 (四)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五)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份额代持机构)为燕顺投资公司。 (六)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说明:本文由北京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 ▌来源:北京顺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辑:呆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