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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策问答丨非京籍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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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6 21:3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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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起,提取公积金免除九种情况证明材料新规已经开始实施了,对于租房和买房的朋友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周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买房或租房的政策问答吧!
一周政策问答

咨询1:
北京市保障房目前分哪几类?
请问目前北京市保障房分哪几类?自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属于保障房吗?
解答1:
目前,北京市保障房分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自住房和公产房都属于政策性住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咨询2:已购两限房后还可以再购买第二套商品房吗?
我于2015年购买了两限房,现房产证已经发下来了。现在我想在郊区贷款购买一套小户型商品房,是否有什么要求或限制?
解答2:
按照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可再购其他住房,您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不受影响,再购二套住房购房相关政策参照我市商品住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咨询3:非京籍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我是非京籍,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近20年,在海淀区有稳定工作,在丰台区租房时办理的居住证,后搬到石景山租房,居住证地址没更改。请问我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吗?如符合条件应在哪个区如何申请?
解答3:
一、非京籍申请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一)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在项目所在区缴纳社保或个税,所处行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二)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1人家庭申请配租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三)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且没有住房转出记录。(四)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二、配租程序:(一)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人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每个申请家庭只能登记一次,如发现一个家庭的家庭成员分别作为申请人进行了重复登记,将取消配租资格。(二)配租摇号1.摇号时间:以公告为准。2.摇号结果公示:摇号结果在项目所在区房屋管理局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三)资格审核由项目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摇号结果的摇号顺序,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项目所在区房屋管理局(住建委)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四)选房签约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如申请公租房,请关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无房职工配租公告信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咨询4:商住楼购买资格有什么要求?
夫妻名下有一套住宅,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另一人为京籍,缴税满五年,是否有资格购买商住楼?如果以公司名义购买商住楼,在外地注册的公司,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对公司的性质,有什么具体要求?
解答4:
2017年3月26日,我市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7]112号),购买商办类房屋应符合第四、第五条规定: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咨询5:年满60岁的老人如何申请公租房?
父母年满60岁,户籍已经迁到北京,在北京无房,如何申请北京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对于老年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解答5: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的规定,目前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为: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提问人具体可向窗口人员咨询办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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