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新闻
北京市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管理新规的首个春节,根据新规,北京五环内全部区域变为烟花禁放区。五环外的区域,由所属区政府根据其特点和生活、生产需要自行确定是否设立禁放区。截至目前,涉及五环外区域的14个区均发布了烟花禁限放区域。 除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外,根据新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等16类区域,也是烟花禁放区。 各区禁放范围规定:
1.朝阳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五环路内。
2.丰台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五环路内;五环外丰台区长辛店棚改区,丰台区云岗空气质量监测站。
3.海淀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海淀区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五环外香山街道、青龙桥街道、四季青镇、海淀镇、田村路街道等5个街镇辖区。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西三旗街道、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西北旺镇、温泉镇、苏家坨镇、上庄镇等7个街镇全域以及清河街道、东升镇辖区的五环外区域。
4.石景山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五环路内。 五环路外设置2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分别位于八角融景城西侧拆迁空地及苹果园琳琅庄园南门马路对面,燃放点内设有销售点。
5.昌平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昌平城区:西至G7高速,北至京通线铁路以北200米,南至京密引水渠南岸,东至内环西路—南营路(含整体路面); 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自温榆河、小沙河水库、南沙河沿线以南,至与海淀、朝阳、顺义交界处
6.怀柔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龙山街道、泉河街道、怀柔镇所辖行政区域及怀柔科学城(原雁栖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杨宋镇、北房镇、雁栖镇、怀北镇、庙城镇、桥梓镇、渤海镇所辖行政区域。
7.密云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密云经济开发区和密云生态商务区。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
8.延庆区——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东至大秦铁路、南至东姜路―延康路―百康路、西至康张路―X011路―X022路―西丁路、北至团结路以内区域。 9.门头沟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大峪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内。
10.房山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燕房组团(含燕山地区、城关街道)、长良组团(含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乡镇、长阳镇)、窦店组团(含窦店镇)、阎村镇、新镇街道。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周口店镇、琉璃河镇、长沟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石楼镇的行政区域内。
11.通州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除了禁放区以外的其他通州区行政区域。
12.平谷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北二环路以南、平乐街至向阳南街以西、新平南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包含道路; 平谷大街西沿线至平谷大街以南、洳河巡河路以西、顺平路以北、鲁各庄村西边界以东区域,包含道路;香墅湾小区。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兴谷街道全部地区;滨河街道全部地区;平谷镇全部地区;大兴庄镇全部地区;夏各庄镇部分地区;王辛庄镇部分地区;东高村镇部分地区;山东庄镇部分地区。马昌营镇部分地区;兴谷开发区管委会全部地区。
13.顺义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东至左堤路,西至京密路,南至通州、朝阳界,北至白马路。以与朝阳交界孙河大桥为起点,按照顺时针方向具体为:京沈路(顺义段)—顺于路—外环路—顺白路—白马路—左堤路—顺平南线—机场东路—壁富路—通州界。禁放区边界所涉及道路均含在禁放区范围内。
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仁和镇、李桥镇、后沙峪镇、南法信镇、空港街道、旺泉街道、石园街道行政区域内除禁放区外的区域。
14.大兴区——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五环路内禁放;五环外的亦庄开发区东至经海九路,西至三海子东路,北至五环外环辅路,南至新南区南街的全部区域禁放。
来源:BTV新闻
记者:周思彤 编辑:海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