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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好消息!!
西城区房管局对外发布2018年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意向登记公告。这次将配售1673套经济适用房。
这些房源位于通州、房山、大兴三区,价格也明显低于普通商品房,最高均价未破万元,最低均价仅有5000元。
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都属于保障房。到底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房呢?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一最高均价不超万元的经适房启动登记啦
1房源情况
房源分为5个项目,共计1673套(一居室 923套,二居室748 套,三居室2套)。现将具体配售房源信息公布如下(最终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1、惠铭苑��开发单位:北京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通州区永顺镇 房源数量:可配售房源419套,其中一居室325套、二居室94套。 套型面积:一居室:45-65平方米、二居室:68-72平方米。 销售均价:9004元/平方米(无楼层差价)。 预计交付时间:2018年12月31日。 物业服务费:高层2.11元/月•平方米,多层1.9元/月•平方米。 项目接待电话:81580983、81580052。
2、西仪佳园��开发单位:北京运潮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通州区西集镇 房源数量:可配售房源903套,其中一居室376套、二居室527套。 套型面积:一居室47-48平方米、二居室61-65平方米。 销售均价:7915元/平方米(无楼层差价)。 预计交付时间:2019年11月5日。 物业服务费:2.09元/月•平方米。 项目接待电话:89528786。
3、紫峰九院嘉园��开发单位:北京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通州区于家务乡 房源数量:可配售房源242套,其中一居室185套、二居室57套。 套型面积:一居室54-59平方米、二居室55-61平方米。 销售均价:5000元/平方米。 预计交付时间:A24地块交付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A06地块交付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 物业服务费:1.89元/月•平方米。 项目接待电话:80510998。
4、康泽佳苑��开发单位:北京天恒康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置:房山区长阳镇 房源数量:可配售房源95套,其中一居室36套、二居室58套、三居室1套。 套型面积:一居室33-42平方米、二居室51-56平方米、三居室65.01平方米。 销售均价:5600元/平方米。 项目状态:现房。 物业服务费:1.33元/月•平方米。 项目接待电话:56964019。
5、康宜家园��开发单位:北京市大兴城镇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大兴区黄村镇。 房源数量:可配售房源14套,其中一居室1套、二居室12套、三居室1套。 套型面积:一居室56.38平方米、二居室68-71平方米、三居室69.91平方米。 销售均价:6100元/平方米。 项目状态:现房。 物业服务费:1.82元/月•平米。 项目接待电话:57403575、57403576。
2意向登记
1意向登记范围参加西城区2014年二次大摇号及2017年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摇号取得选房顺序号的家庭。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8日9:00—2018年1月12日17:00
3登记方式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到申请时户籍所在街道住保部门进行登记。
4选择方式居民自愿意向登记。
5注意事项(1)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单》,但在2018年1月8日(含)前未到申请时户籍所在街道住保部门办理弃房手续的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2)请本次登记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到申请时户籍所在街道住保部门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家庭视为不参加此次选房。
3登记地址
二各类保障性住房该如何申请
今年北京建自住房,不仅有棚改住房,还有其它类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保障房新政让更多人受益
(1)申请保障房不止“一生一次”原申请家庭成员中的未婚子女与他人结婚组建新家庭,则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
而按照本市此前设置的规则,一个人在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房之后,将用掉这个“一生一次”的机会,未来家庭成员有变化也不能再申请保障房。
(2)再婚家庭不用等3年原申请家庭成员中夫妻一方离婚后与他人再婚组建新家庭,且原配售的保障房产权已经分割完毕,并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且不受离婚原则上满3年的期限限制。
但是,如果离婚后未与他人再婚的人员,申请保障房还是要遵守离婚原则上满3年的期限要求,以防假离婚钻政策空子。
(二)申请保障房需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保障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那么,到底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房呢?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配租标准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2、廉租住房
供应对象(1)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2)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3)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3、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针对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申请标准(1)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 (2) 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
优先配售对象(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序,优先配售给无房家庭。 (3)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申请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
户型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其中,1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上市交易1. 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 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4、经济适用住房
供应对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优先配售对象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 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户型面积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上市交易(1)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整理/赵华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