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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租赁新政正式实施 本市户籍租住公租房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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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7:3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主办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已上线。网络截图


昨日,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正式上线,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服务。

公众办理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等,已在该平台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未来,平台将推出信用租房等金融服务,引入“人脸识别”、“指纹”、“声纹”等技术,提高交易主体和房源的真实性。


看点1 平台可实现信用评价

上月底,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下称“21号文”),10月31日起正式实施。

该通知明确,京籍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另外,北京将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昨日,该平台正式上线。

平台将实现什么功能?据悉,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六项服务: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

也就是说,整个租赁平台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政府监管平台这个大后台,像个大管家,对内不对外;二是网络交易平台,为百姓提供租赁信息发布等六项服务,将在交易平台上实现。


看点2 首批四家平台已上线

市住建委介绍,此次建设租赁平台,采取政府统一监管和多方网络交易服务相结合的“1+N”模式。

“1”,即市住建委搭建监管平台实现统一监管,各部门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集成,完成主体认证、房源查验、合同备案等工作,同时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测监管,支撑社会治理。该后台仅为政府内部管理使用,并不对外。

“N”,即引入社会力量建立多个网络交易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接口与监管平台对接,运用现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为百姓提供房源发布、网上签约、合同备案、资金监管、相关政务办理等服务。

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主体,根据文件规定,主要有四类: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

首批上线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有四家。北京房地产中介协会、链家、我爱我家和建设银行,开发了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目前均已正式上线服务,业务全面覆盖居间成交、自行成交、公租、租赁经营、企业自持等租赁市场各种交易类型。据了解,市住建委还将不断扩大网络交易平台的规模,提升服务的便利性、可获得性。

此外,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服务窗口也启动了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服务工作。


看点3 “2.0”版可信用租房

目前,平台一期“1.0”版基本建成,将确保可通过平台完成租赁登记备案,最大限度获取租赁成交数据信息。也就是说,初期主要是实现数据积累,获取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状况。

在服务平台上,将提供房源查验、信息发布、网上签约、租赁登记备案、资金监管、信用评价等服务,通过数据接口及时向监管平台同步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及公租房项目租赁登记备案信息。

监管平台则可根据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多角度、分层次分析、展示北京住房租赁状况,并可根据相关委办局的需求实现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共享。

平台的“2.0”版,即平台二期将在一期基础上进行逐步完善,将引入“人脸识别”、“指纹”、“声纹”等,进一步提高交易主体、房源和备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完善“小区库”管理,实现房源落地,地图精确检索,实现大数据统计分析。

另外,还将创新特色服务。推出信用租房、房屋安全事故保险等金融保险服务,为规模化租赁提供免钥匙进入、自助缴费、生活管家等,增强居住体验,开展青年创业引导,规范合租分租。


■ 焦点

公众可获得哪些便利?

申请办理居住证、积分落户等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居住证明”

市住建委介绍,未来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将与租房家庭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此前发布的21号文件要求,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这里的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但是不限于:一是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二是申请积分落户。三是适龄子女在房屋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四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五是公租房家庭申请租金补贴。而申请这些公共服务事项的重要依据,就是备案工作。

如何办理租房登记备案?

各区住建部门服务窗口及房产经纪机构可操作

此前的21号文明确,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

各区服务窗口人员可登录住房租赁网络交易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根据安排,现阶段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租赁平台进行操作,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只是开放给机构和区服务窗口,经纪机构成交的,由机构负责为租赁双方备案,个人自行成交的,除了区服务窗口,我们会员单位设立了200余个免费便民服务点提供备案服务。


■ 背景

建设租赁平台 落实十九大要求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大,在报告中首次提出“租购并举”,将租赁市场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租赁平台的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载体。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39号文件,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今年住建部等九部委又印发了153号文,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出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并选取广州、深圳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北京和上海虽没有列入试点,但也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据悉,9月29日杭州平台上线,10月20日广州平台上线,上海还在系统开发中。


声音

北京市租赁监管平台上线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的重要举措。

该平台通过真实房源等监管,规范了租赁市场;通过信用租赁等创新,有利于提高租赁服务水平;通过与租赁服务平台的对接,掌握了租赁市场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积累租赁双方的交易记录,有利于租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形成全民守信的良好风气;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租赁关系,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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