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黄车”把ofo告至法院 要求停止使用小黄车商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8-6 10:08: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微信公众号:财运网

​共享单车两大巨头摩拜和ofo之争好像从未停歇,这边ofo与摩拜对战正酣,那边一个意想不到的公司出现将其告至法院,要求ofo停止使用“小黄车”商标。

7月31日,海淀法院官网发布消息称,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称享有“小黄车”商标,把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海淀法院,索赔300余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数人公司诉称,拜克洛克公司未经其许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侵犯了数人公司的商标权。

数人公司认为,“小黄车”为“ofo小黄车”商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被告通过一系列的使用、宣传、促销活动,使得相关公众认为“小黄车”即指代被告,当原告在其商品与服务上使用合法注册的“小黄车”商标时,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割裂了“小黄车”与原告之间的联系,失去了“小黄车”作为数人公司注册商标基本的识别功能。

在今年5月17日,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将品牌名称从“ofo共享单车”更改为“ofo小黄车”,并称“小黄车,是用户赋予我们的名字。”

数人公司提出,该公司寄予“小黄车”商标谋求市场声誉、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塑造良好企业品牌的价值也因此受到抑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原告请求法院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请求法院:

1、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小黄车”商标;

2、判决被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其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的影响;

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00万元;支付原告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公证费及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暂计5.5万元。

据悉,数人科技2015年12月14日,其在App Store 上线了一款名为小黄车的软件,介绍称,“小黄车,您的修车神器。客源滚滚,找到身边急需修车的客户;车主信任,快速诊断车辆问题并转化;无忧服务,装上应用维修付款都不愁。此为检测维修师傅端,车主客户端请关注‘小黄车’微信公众号。”

此后,该软件分别在2015年12月25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7月28日进行过三次更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2-25 09:54 , Processed in 0.251227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