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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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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房之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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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1-8 19:49:30 | 只看该作者
同样楼主观点。个人感觉,保障房不同于商品房,前者是买的求卖的,后者是卖的求买的。交首付包括面签贷款,工作人员只是告诉你在哪儿签字,没人提示你仔细阅读合同。相信买商品房不是这样的,虽然没买过。
现在已经这样了,听楼主的话仔细研究研究合同吧。位置远不远,楼间距密不密,交通方便不方便什么的已经既成事实,无法改变了。另外对即将有小孩和学龄前儿童的家庭,应该有个算是好点的消息。小区东侧有个北部新区实验幼儿园,应该不错,小区西侧3公里,翠微小学分校到入住时应该也能盖完了,另外,西小营那的北部新区中学要改成9年一贯制学校了,该学校在山后应该算是数的上的好学校了。就是不知道收不收咱们小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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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1-9 12:49: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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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1-12 17:11:43 | 只看该作者
法律规定,不合理合同是无效的。房屋居住权是70年,合同写从2010年算起,而2014年才交房,我的实际使用权一下就少了3年,凭什么?现在房子早就在2012年底修好了,不存在现在盖给房子质量盖好的问题。交不交房子都在那里了,质量也没办法改了,为何不早交,而让我们去租房子住?

点评

土地使用权70年时从开发商拿地的那一天算的,拿地后总得花几年才能把房子盖起来吧,所以少个几年正常。关于质量问题,壳子起来了,去看看内脏吧,为什么KFS只要装了防盗门的都锁上了?交房是有一整套程序的,那么...  发表于 2013-1-1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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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1-13 17:16:04 | 只看该作者
早交房的前提不能牺牲质量,又好又快岂不是更好!这也是大家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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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1-13 18:31:10 | 只看该作者
温泉c808 发表于 2013-1-13 17:16
早交房的前提不能牺牲质量,又好又快岂不是更好!这也是大家的期盼!

2013年的今天,  工程进展到现在这个状况,是 看得见,摸得着事实, 提前交房 与 质量监控 已经完全可以做到 协调一致触手可及了。
不管 提前交房,不提前交房,  工程质量的监控全国各地都是专业主管部门的制作, 业主压根连边沾不上,更别谈 插手了。  业主能说法的是,收房后谈所谓“质量” ,一般业主谈的质量问题 根本和主管部门验收根本不沾边。  大家自家出现的问题,大都属于工程质量保障期间的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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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1-14 18:11:15 | 只看该作者
说的都有道理,大家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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