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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建设率先引入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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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10:5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保障房融资支持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已上报到决策层”的消息传出后引起广泛讨论,这个在其他建设领域运行多年也比较成功的融资模式,还从未踏入保障房建设的领域,直至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成立,PPP模式算是开始在保障房建设中试水。

    所谓PPP模式,就是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甚至政府盈利性企业或者非盈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形成项目合作关系,但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有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达到双赢或者多赢的目的。PPP模式的本质固然是融资,但还有更丰富的含义,它也与管理连在一起。

    7月初北京保障房投资中心成立时,虽没有明确即为“PPP模式”,但从实际来看,却为“PPP模式”的试水。这个目前为止,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就是在政府主导下成立的,而且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注册资本金为100亿元,由北京市财政以货币形式出资,今后财政每年还将对投资中心增资,确保投资中心可持续运转。

    与单纯地保障房建设投融资管理平台不同的是,该投资中心除了实现融资、投资功能外,还将承担保障房的运营管理职能。今后,该中心将在公租房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运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同时,将负责公租房的租赁管理和物业服务。该负责人还表示,市政府还将设立投资中心管理委员会,为投资中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发展规划、审批年度建设及融资计划、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决定年度预决算等。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该中心将首先起到财政资金投入的放大效应。根据金融操作的要求,有了这100亿注册资本金,才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同时也可以为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规模化利用的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提供资金承接平台。有了这些资金的注入,政府将更有能力统筹建设、收购公租房和委托建设定向安置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孟春指出,PPP模式也存在风险识别比较难、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没有一个标准的应用程序参照、容易产生纠纷、投资人选择难度大等问题,应该对这种廉租房建设当中的PPP融资模式加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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