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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专项巡查11省保障房 加大分配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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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12:1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经营报
  尽管2012年1~7月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和竣工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77%和72%,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还是决定继续对11省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竣工情况进行专项巡查。

  专项巡查工作由住建部稽查办公室(下称稽查办)承担。目前,稽查办已经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业务司室工作人员参与的巡查组。与此同时,专项巡查工作已经列入住建部稽查办2012年下半年工作规划,该规划已经得到住建部的批准。

  与此同时,部分地方政府在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竣工半年目标的同时,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架构和权力框架也在调整之中。目前,北京市已经率先开始考虑,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管理权上收到市级政府,以便统筹协调工作。

  11省市专项巡查

  “稽查办确实承担了对1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巡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下半年巡查工作将陆续展开,相关情况将在总结后报住建部。”8月15日晚,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

  不过,他拒绝透露上述11省市的具体名单,对于为何选择上述11省市进行专项巡查的原因,也不愿给出过多解释。他只是向记者强调,此项工作已经得到住建部党组和部常务办公会的批准,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中的例行一项。

  8月10日,按照国务院设定的工作安排,住建部对1~7月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总。汇总数据显示,2012年前6个月,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580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77%;基本建成360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72%。

  尽管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和进展相对顺利,但此次针对11省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重点,仍被放在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两项上,同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也将一并列入巡查重点。

  对此次巡查工作,无论是住建部还是稽查办都十分重视。记者了解到,除由稽查办主要负责人牵头组成巡查小组、并抽调相关业务司室相关工作人员外,稽查办还将抽调派驻各地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公积金督察员一并参与专项巡查工作,以确保人力资源有充分保障。

  “稽查办对此次巡查提出的要求是,一方面要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和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及时总结地方政府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中可供借鉴的经验,这两部分内容都将包含在巡查报告当中。”前述住建部官员表示。

  施压地方手段?

  日前,住建部批准了由稽查办上报的《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规划》(下称规划)。规划中对开展11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的工作内容做了明确规定——统筹做好对11省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督促地方按计划完成项目的开工、竣工任务,做好信息公开,落实质量责任。

  2011年,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表示,在住建部对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和进展的督察过程中,确实发现有地方政府仅通过圈占施工围挡、开挖工程基坑等手段,“充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此后,住建部专门制定了“1/3开挖基坑、1/3主体工程开建、1/3主体工程完成”的开工面积核算标准。

  记者了解到,本次对开工面积的巡查,也将依照上述标准进行。对于此次巡查是否意味着被巡查的11省市存在开竣工面积注水的问题,前述住建部官员予以否认。他表示,包括专项巡查在内的监管手段,都是为落实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签订的《工作责任书》的例行工作,专项巡查工作本身,没有其他含义。

  2012年5月底,住建部向各地方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资金情况上报下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竣工工作任务目标。截至6月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了新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上报工作,但具体任务目标与中央政府期望有一定差距。

  全国人大代表严以新曾参加过全国人大组织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专题询问。他向记者表示,他最希望知道的,是“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总目标是如何确定的,是否有科学的依据,因为地方政府普遍反映资金筹措压力较大。

  权力格局待变

  记者了解到,除去对开竣工面积、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巡查之外,住建部还将逐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分配进行监督的力度。此前,中国发展基金会曾发布一份报告称,保障房中约有半数被用做福利分房,对此,住建部罕见地以公开回应的方式予以否认。

  不过,这并不影响住建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的关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等权力的上收,住建部给予了高度关注,这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牵头部门,希望借此能够总结出最能确保公平的一种方式,在全国推广。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政府正在考虑对现有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分配架构进行一定范围的调整。在调整之后,除区财政独立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之外,全部由市级政府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分配。

  在此之前,无论是市级财政投资还是区本级财政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部在区级政府层面进行统筹分配。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统筹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确保应保人群最大限度实现“尽保”。

  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约3000万户,将近1亿人受惠于保障性住房。这3000万户中,有265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实物解决,此外还有近450万户通过货币补贴形式受益。

  在此前一次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内部交流会上,住建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倪虹表示,“中国的城镇化给我们带来了人口红利,但也带来了青春期的烦恼,这就是国家的青春期。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保障性住房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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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18 14:46: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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