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木亦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如此下去,即将超标的人该咋办?即使选房了心理也不踏实。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11-7-15 08:46:4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在选房后大家一定要采取点行动,让政府给个明确的说法,怎么复审,复审到什么时候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20 收起 理由
木亦 + 20 感谢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1-7-15 09:04:30 | 只看该作者
选完房以后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尤其是上庄和温泉的,签合同这个没办法改了,进度摆着呢,但复审时间的节点可以各区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我们就要从这里入手,以后可以复审,但是复审的时间节点就是选房时,之前有作假被查出来清退应该的,但是之后我们涨了工资,超了一些,这个应该是允许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20 收起 理由
木亦 + 20 感谢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1-7-15 09:4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irobot 的帖子

严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1-7-15 09:54:51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啊 现在CPI这么高,对于没有积蓄的人来说,能买这个房子已经是生活压力很大了。而且还有结婚压力,一旦结婚是否就没有资格了呢?这个限价房价已经比我们备案的时候的当地商品房高了。这个责任谁来负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20 收起 理由
木亦 + 20 感谢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1-7-15 10:49:11 | 只看该作者
irobot 发表于 2011-7-14 20:24
我觉得大家选房后,要求政府以后不能再复审了,希望能有一个人组织一下,我一定积极响应

强烈支持这观点,ZF太折腾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1-7-15 10:54:55 | 只看该作者
按照规定,两口三口之家年收入8.8万,也就是两人月收入7300,一个人3千多,照这样复审下去,我们还得一直保持这样的收入水平,在北京还怎么活,除非北京本地的父母有房的人才有希望
变态的政策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20 收起 理由
木亦 + 20 感谢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1-7-15 11:59:3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为什么不换个思路,应该呼吁zf提高限价房的准住标准。物价上涨了,温总理都说要给大家涨工资,这个标准自然应该提高。我估计zf应该有超标的内部控制线,因我听说通县大方居限价房拿钥匙时复审,有人被通知工资超标不给钥匙,但后来不了了之钥匙又给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20 收起 理由
木亦 + 20 感谢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2011-7-15 12:27:42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主要问题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签合同!
签合同还是没有影儿的事情,
等了3年了已经,折腾不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1-7-15 12:58:55 | 只看该作者
复审到签合同,有官员发表意见,但是没有政府文件支撑;签合同日期由开发商决定,他们应该也希望越早签越好,也要回笼资金。所以现在啥时候签合同,是最最重要的。不知选房的时候是否有确切的通知。大家争取在选房的时候多问一下,这也是我们的权利。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20 收起 理由
木亦 + 20 感谢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1-7-15 13:55:29 | 只看该作者
总之还是有两关:
第一关是开发商尽快盖房、签合同;第二关是签完合同后是不是复审。
我们的收入处于缓慢增长状态,离8.8也不远了,打算选上庄,因为目前看上去上庄进度比较快,签合同时间可能会比较早,这个只能由开发商控制;另外,签合同后别再复审应该是有政策依据的,很多单身的一居需要结婚,结婚后增加一个人的收入肯定超了,我们这种收入在增加的肯定也超了。
我知道有一对夫妻(北京土著),北交大本科毕业后俩人一直待业,两家父母的收入足够养活他们了,这种状态持续数年直到现在,经适房也有了,已出租,还是不上班,永远也不怕政府复审。  但是我们不上班那真是要饿死的。
建议到时候跟政府争取一下别复审了。开发商要是能催也催催,早点盖房签合同。
别的还真没什么好办法。熬呀熬~~~

评分

参与人数 1山民币 +30 收起 理由
木亦 + 30 感谢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5 19:48 , Processed in 0.16537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