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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n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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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刻 非常时期------我们是否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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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2-8-6 12:45:32 | 只看该作者

生活时评:不要小看“准业主联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4:50 新桂网
  新桂网
  据《大河报》11月8日报道,今年6月,郑州某在建小区的200名准业主自发组成“业主联盟”,提前介入小区建设,与开发商平等对话,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如今,几乎在每个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的身影。正是这样的一个组织,才得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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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每个业主避免在维权上的“单打独斗”而出现的“势单力薄”的情况。  然而,业主委员会是正式入住后才能成立的组织。可事实上,在业主正式入住之前,也就是从“订购”楼盘开始,当事人已经和房地产、物业公司发生了关系。如何避免准业主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准业主联盟就提供了这个平台。
  可别小看了这个准业主联盟。首先,准业主联盟填补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的空白。根据规定,未正式入住的业主,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资格。但面对楼盘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可能危及业主利益的问题,靠一个业主是无法解决的。而准业主联盟,恰好填补了业主想团结一心却无章可循的空白。
  其次,准业主联盟是业主委员会的一个预演。当这些未来的业主们发现联盟的力量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时,那么,他们在正式入住后,就会主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利用这个渠道维权。这样,就有利于提高业主的积极性,有利于加速业主委员会的形成,有利于提高业主委员的维权水平,同时也给以后的业主委员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最后,准业主联盟培养了业主在社区建设中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准业主联盟是在单个业主维权不被重视的情况下自发产生的,从这个准业主联盟上,我们看到了作为公民社会一员的公民意识、维权意识、参与意识。让中国城市居民转变成自主参与、有责任心的公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以说,社区是培育公民社会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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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8-6 13:00: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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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不容易谢谢  发表于 2012-8-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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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8-6 13:38: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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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8-6 14:09: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成立业主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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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8-6 14:45: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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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8-6 17:35: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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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8-6 18:22:57 | 只看该作者
谁有什么新消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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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8-6 20:35: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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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8-6 20:38:33 | 只看该作者
谁来牵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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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2-8-6 21:30:38 | 只看该作者
山后泡温泉 发表于 2012-8-6 14:09
支持成立业主联盟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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