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4342.htm
昌平区南口镇(原南口采石厂)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86248.42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东至居庸关路、南至响潭路、西至南口采石厂西路、北至金隅南口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南边界。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86248.42平方米 建设内容:A11住宅楼(面积:6525.96平方米)、A12住宅楼(面积:6525.96平方米)、A13住宅楼(面积:7836.5平方米)、A14住宅楼(面积:7764.77平方米)、A15住宅楼(面积:7795.44平方米)、A16住宅楼(面积:6085.88平方米)、A17住宅楼(面积:5229.48平方米)、A18住宅楼(面积:3917.46平方米)、A19住宅楼(面积:6521.95平方米)、A20住宅楼(面积:3917.46平方米)、A21住宅楼(面积:5229.48平方米)、A22公共服务楼(面积:1102.9平方米)、A23配电室(面积:223.76平方米)、A24开闭站(面积:751.03平方米)、A25电缆分界室(面积:39.98平方米)、A26幼儿园(面积:3413.25平方米)、A27传达室(面积:30.75平方米)、D1地下车库(面积:13195.29平方米)、1#人防出入口(面积:47.04平方米)、2#人防出入口(面积:47.04平方米)、3#人防出入口(面积:47.04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A26楼,面积:3413.25平方米)、传达室(A27设于幼儿园入口,面积:30.75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设于A22楼二层,面积:172.37平方米)、商业服务(设于A22楼首层,面积:408.28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设于A22楼首、二层,面积:353.7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设于A22楼二层,面积:168.5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于A19楼首层,面积:193.9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设于A21楼北侧,面积:160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A23楼,面积:223.76平方米)、开闭站(A24楼,面积:751.03平方米)、电缆分界室(A25楼,面积:39.98平方米)、锅炉房(设于地下车库内,面积:35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设于A16楼地下一层,面积:27.98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面积:8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1252.366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6934.51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16年5月至 2018年5月 。 三、拆迁进度 项目区域内拆迁已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A11-A17住宅楼 应与 A25电缆分界室、D1地下车库、1#-3#人防出入口、配电室、锅炉房、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手续; A18-A21住宅楼 应与 A22公共服务楼、A26幼儿园、A27传达室、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开闭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手续; 最后一栋A2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照明、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临时围挡 。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 五、物业管理区域 本项目共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为东至居庸关路 、南至响潭路、西至南口采石厂西路、北至南口采石厂北街; 建设单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