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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晚报的报道--为何他的保障房吹了据统计有近5300户家庭购买保障房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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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20:0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水水 于 2012-7-23 20:14 编辑

    刘先生在京申请限价房后,又以自己的名义给父母贷款买了套房,且未即时申报,结果被以“隐瞒”资产状况为由取消了限价房购买资格。刘先生不服告到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维持了朝阳区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的处理决定。  根据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已公布的数据,从2010年起至去年9月,已审核备案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24万余户,查出不符合条件的约占申请家庭总量的10%。对此,孟丽娜律师分析表示,导致骗购保障性住房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失信成本过低。
购房资格被取消了
    刘先生自2006年研究生毕业后便留京工作,一直租房居住。2008年6月,他在京申请了限价房购买资格。申请时,刘先生申报的住房情况为“无”。
    2008年9月3日,经北京市住建委批准,刘先生获得了限价房的购买资格,配售户型为1居室。随后,刘先生按照程序认购了朝阳区北辰福第的一套限价房,并支付了首付款,签订了限价房预售合同。
    刘先生原以为此事尘埃落定,就等着房子下来便可办理入住,但没想到一年后却出现了状况。
    2009年11月,朝阳区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在对限价房购房人资格进行复查时发现,刘先生于2008年8月22日即通过资格的第二天,便在天通苑购置了一套7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并已取得房产证。
    于是,朝阳区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以刘先生在申请限价房购买资格期间,未申报上述房产、隐瞒了家庭住房和资产变动的真实情况为由,于2010年4月30日作出了“取消刘先生限价房购买资格、刘先生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责令于15日内办理退房手续”的处理决定。
    刘先生不服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结果该处理决定被维持。
    不服引发行政诉讼
    2010年7月,刘先生向朝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想保住自己的限价房购买资格。
    对于被查出来的自己名下位于天通苑的新置房产,刘先生向法院作出了解释。刘先生说,其父母居住在河南洛阳的郊区农村,生活居住条件较差,母亲身体不好也需要人照顾。他毕业来京工作后,父母就打算来京居住,相互照应。这几年随着城市建设,父母家里的几块承包土地、宅基地先后被征用,于是加速了父母来京买房的决心。天通苑的这套房产是父母拿自己的积蓄和土地补偿款支付了30余万首付款购买的。由于房价较高必须要贷款,而两位老人的情况已没有贷款资格,所以只能用刘先生的名义又贷款40余万。他只是起到了一个贷款人的作用。购房后,刘先生与母亲签订了一份《房屋所有权协议》,明确了该房产权归母亲所有。
    刘先生认为,天通苑的这套房产虽然登记在他名下,但实为母亲所有,他对并非自己实际所有的房屋无需申报。此外,刘先生还提出,在其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通过审核的家庭下发《备案通知单》,但他从未见到这份通知,以至于他不知道应在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向什么部门申报轮候期间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变动情况,因此他“故意隐瞒”的说法不能成立。
法庭争论成政策解读
     2010年10月14日,该案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孟丽娜律师作为朝阳区住保办的代理人出庭应诉。法庭上,孟律师代表政府部门答辩的同时,对于刘先生的疑问也一一进行了解答。
     争议1:刘先生之母以刘先生的名义购房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孟丽娜律师表示,如果刘先生之母以刘先生的名义购房属实,刘先生也应主动、如实地申报该情况,并提供父母房屋被拆迁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证据,以及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文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法院确认的该房屋归其母亲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以证明新购房屋非刘先生所有。在刘先生主动申报的情况下,朝阳区住保办也会针对刘先生的具体困难另作考虑。
    但在该案中,刘先生并没有提供其父母的拆迁补偿协议、出资证明等材料,无法证明新购房屋属于其母所有。而刘先生的母亲作为利害关系人,其自行签订的《房屋所有权约定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争议2:复审完成后购买房屋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孟丽娜律师表示,购买限价房实行的是申请、审核和备案制度,经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才能获得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刘先生是在复审完成后的次日购房,按照规定,经过审核并备案进入轮候期后,如果发生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等方面的变化,申请家庭应如实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并由其进行复核。然而,刘先生无论是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前,还是在轮候期间,对财产变化未如实申报,属于隐瞒家庭住房及资产状况的行为。
    争议3:刘先生未收到备案通知单能否成为其未如实申报的免责理由?
    孟丽娜律师认为,刘先生在其签署的《申请承诺书》中明确已知晓本市申请购买限价房的政策。也就是说,刘先生对审核及轮候期间如实申报的义务是明知的。退一步讲,刘先生收到《朝阳区限价商品住房选房签约通知单》时即已清楚知晓其已通过备案及摇号,刘先生参加选房及签订购房合同前,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申报。这种如实申报的义务应当是主动的。
    法院认定构成隐瞒
    2010年11月,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先生无论是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前,还是在进入轮候期间,均未将其住房及资产变动的情况予以申报,属于隐瞒家庭住房及资产情况的情形。朝阳区住保办在这种情况下,对刘先生作出的处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刘先生的主张,法院采纳了朝阳区住保办的意见,认为刘先生已签署《申请承诺书》,即可以认为其对于限房购买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是知晓的,其应当在住房或资产发生变化时予以申报。而刘先生和其母亲对于天通苑房屋权属的自行约定,也不足以否定《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刘先生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律效力。
    据此,朝阳法院判决维持了朝阳区住保办作出的关于取消刘先生限价房购买资格的决定。宣判后,刘先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成为终审判决。
    律师说法
    备案家庭10%不合条件
    此案只是已发生的众多被取消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的案例之一。
    作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的法律顾问,孟丽娜律师告诉记者,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2010年起对已通过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家庭收入、资产、住房、入住情况组织了一次专项核查。
    根据已报道出来的数字,至去年9月,已审核备案家庭24万余户,查出不符合条件的约占申请家庭总量的10%。对骗租骗购保障房的,不论是在申请、轮候期间,还是已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甚至入住的,均取消资格,累计取消申请家庭资格近5300户。
    孟丽娜律师告诉记者,在这些被查出的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比较常见的一类是隐瞒收入。一些单位审核不严格,甚至出具不真实的收入证明;有一些属于隐瞒住房或隐瞒车辆的情形;还有一类是通过伪造《疾病证明书》等证明文件达到骗取房屋的目的。
    孟丽娜律师认为,从目前查处的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案例来看,主要还是因为失信成本过低。申请人抱着侥幸心理虚假申报,如果被查处,除了道德上的谴责外,其他惩处措施很弱,入住的房屋较难腾退,且其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也没有丧失应有权利。
    孟丽娜律师建议,加强前置审核程序。通过与公安、地税、社保、公积金、车管等部门的联网机制及市住房权属交易系统比对,核查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住房面积等信息。现实中有些申请家庭申报资产为零,却无法对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只能依赖于申请家庭的如实申报。还需要探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借鉴法院调查令的做法,在申请家庭出具允许查询的书面承诺的情况下,有条件的情况下查询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情况。
    健全惩戒机制,加大违法曝光及处罚力度。将骗购申请家庭网上公示,对骗购者进行处罚,将骗购行为告知其所在单位及征信机构,并记入信用记录档案。探讨与工商管理部门的合作,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研究骗购入刑的可行性。以香港为例,李栢俭曾任香港高等法院大法官要职,其妻也是香港的知名大律师。二人于2003年至2004年间隐瞒其近200万港元的资产,以生活困难为由申请了一套公屋。房屋署调查后揭发真相并提起检控,2007年,李栢俭夫妇以诈骗公共福利罪名被高等法院判处即时入狱11个月,其骗取的公屋被房屋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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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20:09:43 | 只看该作者
好了,文章很长 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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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23 20:10: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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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23 20:13:08 | 只看该作者
下载个 文本转语音的软件 如Balabolka 听就行了,呵呵

点评

眼睛好犀利,多大的苦呀  发表于 2012-7-23 22:04
换个图行吗,好怕  发表于 2012-7-2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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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7-23 20:31: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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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7-23 20:36:02 | 只看该作者
时间节点1:2008年6月,他在京申请了限价房购买资格
时间节点2:2008年9月3日,经北京市住建委批准,刘先生获得了限价房的购买资格,配售户型为1居室。随后,刘先生按照程序认购了朝阳区北辰福第的一套限价房,并支付了首付款,签订了限价房预售合同。
时间节点3:刘先生于2008年8月22日即通过资格的第二天,便在天通苑购置了一套7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并已取得房产证。

点评

太2了,钱多的能买两套房,不取消他资格取消谁的?  发表于 2012-7-2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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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7-23 20:46: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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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23 20:53: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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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21:14:02 | 只看该作者
雨霾风障 发表于 2012-7-23 20:36
时间节点1:2008年6月,他在京申请了限价房购买资格
时间节点2:2008年9月3日,经北京市住建委批准,刘先生 ...

乖。。。小雨
在北京么?出来喝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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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7-23 21:22:14 | 只看该作者
水水 发表于 2012-7-23 21:14
乖。。。小雨
在北京么?出来喝点吧

周末下雨那天回来的,水总
喝茶可以,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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