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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21公务员面试热点:公租房可否做廉政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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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08:4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合肥在线   

  事件概述

  2011年12月17日,北京朝阳区政协委员姜汉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可划拨一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廉政公寓。姜汉表示,廉政公寓最好从公检法系统首先试行。法官、检察官、刑警手里掌握着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国家权力,但工资收入普遍较低,合理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保障问题尤其重要。姜汉认为,高薪养廉一直伴随着争议,但应该对重要岗位和重要人才实行这样的政策,当然应该配套成立监督部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公租房是否可做廉政公寓,引起了业内业外人士的广泛热议。

  相关评论

  @《公租房作廉政公寓值得尝试》:姜汉关于将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廉政公寓”的提案,笔者以为甚好。这个“好”字中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具有廉政机制创新的意味。比如,姜汉在提案中称,朝阳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已经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探索和创新廉政机制已具有必备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而姜汉委员倡导建“廉政公寓”的提案,无疑就是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对廉政机制创新的一种积极探索。而从目前住房市场发展的情况,以及公务员队伍的现状来看,我们也的确应该推出“廉政公寓”了。

  另一层含义是有效解决公检法青年干部住房的积极作为。虽然这些年来,人们一直在倡导高薪养廉,但是由于公检法机关的人员基数较大,国家财力总体有限,推行高薪养廉的时机并不成熟。目前,公检法尤其是公安机关年轻干警多,且普遍收入较低,凭工资收入根本买不起房,笔者一同事的爱人曾经当过3年刑警,苦于收入低、没有房,只好“跳槽”转行。可以说,买不起房已经成为影响公安机关队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于公检法这样的司法权力机关来说,如果政府不考虑,而靠他们自己想办法去解决住房问题,显然将出现涉及和影响“公平、公正”的敏感问题。

  @《“廉政公寓”的建立是空中楼阁》:福利分房的时代结束后,公务员队伍作为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群体,如果不能对其住房进行很好的保障,很有可能会有少数意志不坚定的公务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来换取金钱来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这种可能性是有的,甚至会很大。这也是很多人眼中推行“高薪养廉”的原因——首先要保障手中有权力群体的富足生活需求,手中的权力才不会成为讨生活的金钱交换砝码,而且新加坡、日本等国家也是这么推行的。

  模拟题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医院姜汉建议政府划拨一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廉政公寓,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公租房作为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从外地迁入城市人员提供的福利性租住房,在部分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购房条件有限的背景下,姜汉提出的划拨一部分公租房给公务员作为廉政公寓,引起了社会群众的广泛热议,确实发人深思。

  将公租房作为部分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的廉政公寓的提议确实有其合理之处。首先,公租房作为公民可以平等享受的福利,低收入公务员同样具有平等享受的权利,合理解决这一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有其重要,为其提供廉政公寓无可厚非;其次,住房保障问题关系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技术较大,目前来看国家财力总体有限,为避免一些公务员因为条件差、收入低、没有房等客观问题出现的“跳槽”等行为,此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条件下缓解当前问题;最后,划拨独立社区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集体廉政公寓,能够通过条幅、标语、口号等手段营造廉政文化的氛围,并且作为示范纳入社会监督视线之内,不仅有利于公务员约束自身行为,而且自觉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当然,实行此举是否切实可行在执行上还有待商榷。首先,如果通过将部分公租房划拨成为廉租公寓的形式来保障公务员的廉洁,使公务员具有优先等额外条件,则有损保障性住房公平与普惠的特点;其次,虽然划拨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廉政公寓,但是在公务员会因缺乏度量的标准而难以保证公务员内部的公平,易引起实施不当带来的内部混乱;最后,划拨公租房作为廉政公寓有高薪养廉的影子,但是单以提供保障性住房来促进廉政,而无制度建设和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无异于缘木求鱼。

  所以,是否可以划拨公租房作为廉政公寓为低收入公务员提供住房保障或者提高公务员廉洁奉公的思想态度,还可从其他方面着手。第一,若要通过提供廉政公寓的方式为低薪公务员提供住房保障,还需要在优先的制度规范上以及廉政公寓的小区建设上明确要求,这样才能避免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混乱的局面;第二,收入低廉、条件有限的公务员,即使不为其提供廉租公寓的福利保障,如果符合租住公租房的条件,同样可以与普通群众平等享受权利,租住公租房;第三,若要提升公务员的政治信仰和抱负,并不仅限与提供廉租公寓这一仅有方式,根本上还要加强宗旨意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从思想上淡泊名利,才能够真正实现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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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24 09:22:25 | 只看该作者
公务员就别在和租住户"抢"啦,其实我们的国情还是应该有单位集资建房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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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24 10:04:08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社会监管,高薪就能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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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24 11:19:50 | 只看该作者
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高薪养出来的是巨贪,因为贪一点还没薪水多呢,再说多高的薪才叫高呢,国外的高薪也有风险,就是很好的惩罚机制,一旦你贪污,或者不尽职,那么就要承担风险,我天朝,那就是随便来,和绅作为清朝的巨贪,恐怕国家给开的工资也绝对是公务员里面第一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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