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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签回来,立贴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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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6:5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去面签来着,生了一肚子气啊
4月份到上庄开发商那里签合同的时候,我爱人名字写在了我名字前面。于是开发商的人说,到时面签时需要准备一张我爱人的建行卡,结果今天去雍和宫歌华大厦面签时,阳光康桥的接待人员说,只能用我的建行卡,坑爹啊。把当初合同拿出来一看,打印的是我名字在先,手签的是我爱人名字在先。我问工作人员,以什么为准。她说:“以打印的为准”。无奈,另行备卡,真是耽误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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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23 17:00:16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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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23 17:01:39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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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23 17:01:57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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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5-23 17:02:18 |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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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5-23 17:03:01 | 只看该作者
一切以主申请人在先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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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5-23 17:28:06 | 只看该作者
这和名字在前后没啥关系吧,谁是申请人就是谁的卡,可能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那个公积金妹妹搞错了申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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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5-24 01:45: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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