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08|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面签回来,立贴为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6:5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去面签来着,生了一肚子气啊
4月份到上庄开发商那里签合同的时候,我爱人名字写在了我名字前面。于是开发商的人说,到时面签时需要准备一张我爱人的建行卡,结果今天去雍和宫歌华大厦面签时,阳光康桥的接待人员说,只能用我的建行卡,坑爹啊。把当初合同拿出来一看,打印的是我名字在先,手签的是我爱人名字在先。我问工作人员,以什么为准。她说:“以打印的为准”。无奈,另行备卡,真是耽误事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5-23 17:00:16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5-23 17:01:39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5-23 17:01:57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5-23 17:02:18 |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5-23 17:03:01 | 只看该作者
一切以主申请人在先为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5-23 17:28:06 | 只看该作者
这和名字在前后没啥关系吧,谁是申请人就是谁的卡,可能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那个公积金妹妹搞错了申请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5-24 01:4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2-26 01:31 , Processed in 0.24681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