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人才集体户口管理费明年将取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09:2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晚报

从明年起,“北漂”们到人才市场为户口“安个家”,不用再缴纳管理费了。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通知要求,从本月1日起,先取消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的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土地估价师考试费等,同时暂停征收涉及到农业部门的两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而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记者了解到,所谓集体户口,是指暂时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暂时还没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但有些单位因种种原因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就会将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外地员工的户籍挂靠到当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据此要收取一个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也并不统一。

  市财政局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本通知规定执行,对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另外,各部门、各区县也必须严格执行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各级财政、价格、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继续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24 13:50 , Processed in 0.16726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