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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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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海淀住保办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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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5-4 21:31: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赵 于 2012-5-4 21:34 编辑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章提取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自住住房的;(二)--(四)略;(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此规定看来,提取公积金不应找住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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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5-4 22:24:31 | 只看该作者
不用找住保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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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5-5 13:43:10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在上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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