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人所发原创帖子,只在本论坛和新浪乐居发布。其他论坛未经准许不得转发) 这两天一直联系开发商路经理,因为他很忙都无法联系到。今天早上9点多终于联系上,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沟通: 一、 物业费的问题:咱们的物业费评估价是2.36元/平,价格很高,但是不是最终价格。这个价格不是开发商定的,也不是政府定的。是政府通过招标找的评估公司进行的物业费的评定; 二、签约的最后时间:签约的最后时间到2012年5月9日; 三、如何提前获知合同内容:不能给大家看电子版,但可以来售楼处看,但不许带走,愿意看多长时间都行。(以何种方式去看,是有组织的去看,还是单独去看,在等路经理电话,咱们也不要给开发商添麻烦); 四、关于签约通知单上的“因您自身原因未在某月某日前在指定地点办理签约手续,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我公司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此话的含义不是取消大家的购房资格,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开发商也没权利取消); 五、签约通知单上没有盖公章的事也知道,但没有回答是什么意思.
Ps :还是那句话:我们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友好的,互惠的关系,双方都要互相站到对方的立场去考虑一些问题,毕竟我们是买卖双方的关系。我们和开发商谁都有谁的难处,都不容易,所以我们双方要共同努力,朝着美好的方向一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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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来自上庄开发商的最新反馈(关于物业费及合同范本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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