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912|回复: 8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27】对上庄开发商想说的话及提些建设性意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22:1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庄馨瑞家园取得了预售许可证,这个从一个方面来说是好事,证明这个项目完全符合国家的要求和手续;另一方面感觉非常纠结的地方,是因为马上就要真金白银的交首付或者全款了。而钱交了,房子却最少还要一年半才可以入住。在这个期间,几乎所有人都要面临既要租房子又要还贷款的双重压力。这对于全家月收入不能超过7400元的家庭来说,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想想从交了首付款的那一天开始,就开始了真正的房奴的生活了。
一、签约通知单中的最后内容,过于霸王条款且没有解释清楚
        在签约通知单中最后有这样一句话“因您自身原因未在某月某日前在指定地点办理签约手续,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我公司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此段话没有说清楚究竟最后业主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到时给取消资格了呢,还是其它什么?请开发商说清楚这个不想负的责任是什么?也请开发商拿出法律依据。开发商和我们买房人之间是买卖双方,为什么交钱的一方处于如此的被动无奈的地位,为什么一个签约通知单之前的内容不透露给任何准业主知晓呢?为什么不考虑我们这些中低层收入者的实际情况以及任何意愿呢?
二、签约前大家不知道任何合同的内容以及具体签约流程
        付全款的亲邻马上就要签合同了,但签合同前,可以说任何人都不知道合同的内容是什么?这个合同如此的重要,而且是很多人倾其所有要买的房子的买卖合同,为什么我们买房人之前一点都不知道具体的合同的内容?
      现在搞不清的是:第一,签约前是否有网签程序。第二,到时去售楼处是先让大家看合同再交款呢,还是先交款再看合同呢?假如到了现场,看到的合同有对业主很不利的地方,哪到底是签还是不签呢?这个具体流程我们应该有权利知道,开发商也应该有义务提前告知。

另外还有几个小问题想搞清楚:
1、 本次项目的银行账号和上次确认单上的账号为什么不是一个,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开发商的任何解释。期待解释和答案。
2、 给大家预留出的准备钱的时间太短了。据现在付全款的收到签约通知单的亲邻说,从今天收到签约通知,到本月31号就要去签合同,才短短的5天时间,要筹到50多万,这么短的时间内对我们这些中低收入者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公积金贷款或商贷方式的亲邻们如果给的时间也是这么短,那么这部分准业主筹款的难度可能更大。
3、 签约的时间顺序能否人性化一点,对于马上要出国或出差的业主以及希望早签的业主,能否提前签约;对于那些钱还没有准备好,或者在外地出差的业主,能否根据实际情况双方特殊约定签约时间段。
      我们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友好,互惠共赢的关系,双方都要互相站到对方的立场去考虑一些问题,毕竟我们是买卖双方的关系。
       以上说的这些,都是自己的个人见解和看法,有说的不对的地方,希望开发商理解并谅解,也请大家就此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们和开发商谁都有谁的难处,都不容易,所以我们双方要共同努力,朝着美好的方向一同前行。
        最后我想说的是:顺利签约,早日入住,应该是我们共同的愿望!望彼此共勉!
最新相关的消息:

昨天到上庄售楼处问过开发商 如不能按时到场可等最后大波签
http://www.shanhou.net/forum.php ... 520&fromuid=111

3.29来自上庄开发商的一些解答
http://www.shanhou.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563


评分

参与人数 6山民币 +279 收起 理由
笑靥 + 50 全力支持
玉亭 + 50 想在了前面,也对温泉立了标杆
阳光lly + 50 用心在做事
清风77 + 50 赞一个!
志清 + 30 确实有这么多,确实应该有组织的沟通一下
灰太浪 + 49 支持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1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6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3-27 22:19:29 | 只看该作者
先顶再看!

点评

沙发抢得好快!  发表于 2012-3-27 22: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3-27 22:21:26 | 只看该作者
顶七姐的贴子。今天看了山后网上贴的通知,我也有同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3-27 22:22:00 | 只看该作者
不先网签就交钱?很多都不透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3-27 22:22:54 | 只看该作者
前排就座,先re再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3-27 22:25:30 | 只看该作者
顶7姐的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3-27 22:27:0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7姐,同样的感受,强烈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3-27 22:29:33 | 只看该作者
再顶再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3-27 22:33:31 | 只看该作者
沙发没有了,仍然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3-27 22:35: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7姐,千斤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5 20:34 , Processed in 0.193337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