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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停车位登记,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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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5 10:2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午聊天时,温泉的邻居告知:不要去登记车位需求!原因如下:
物业需要大家的登记表去申请收费,届时,大家的登记表会成为业主要求收费的依据。由于车位是业主的,如果不是业主要求收费,上面是不会批准的。据说温泉当时就这样被骗的,收费了车也经常被刮蹭也没人管,保安根本不巡逻车。

这是温泉邻居的前车之鉴,分享给大家,作为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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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5 10:42:04 | 只看该作者
我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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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8-5 10:50:09 | 只看该作者
物业的老伎俩了,还有的物业冒充业主签字的,为了钱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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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8-5 11:02:27 | 只看该作者
一般来说,停车场主要是地上和地下。地下停车场一般不会分摊到业主身上,属于开发商自留资产,收取停车费合理。地上停车场是业主共有的面积,而非单个业主所有,所以收取费用也是合理的,但这笔费用应该归业主共有。小区公共部位属全体业主共享,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或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等事项。所以,业委会有权主张物业公司返还停车费。当然,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成本理应扣除。
《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前面的大概明白, 后面的法律依据看不懂了。 好像是可以通过业委会返还,或者物业只能用于车位的维护,或者其他基本设置购置比如门口的杆和抬杆的装置之类的吧。不知道跟物业费有没有什么交集。没仔细研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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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8-5 11:15:43 | 只看该作者
恩,物业就惦记收钱了,手段无所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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