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部分老经适房仍可典当 评估将遵循双低标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15:5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范旭光)针对刚出台的北京保障房新政,昨日,北京华夏典当行公布了最新的房产典当规定。该典当行将不再接受新购经济适用房的典当融资。而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一直以来均不能典当融资。

  记者了解到,北京从1998年开始推出经适房。2008年4月,北京出台了已购经适房上市出售的规定。而典当行方面以2008年4月8日为“分水岭”,之前的为“老房”,之后的是“新房”,其在进行房产典当时,将采用不同的政策。

  昨日,华夏典当行副总经理杨静琨表示,将不予办理新经适房的典当融资,而老经适房仍可典当。

  杨静琨称:“需要典当‘老经适房’的市民不仅需要房产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且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优先购买权证明,才能够典当。”

  对于这类“老经适房”的典当价格评估,该行将按照“双低”的方式处理,即评估价及折当率均低于普通商品房。

  昨天,北京另一家大型典当行宝瑞通也表示,“新政出台,我们将相应做出调整。”但由于年后工作正逐步渐入正轨,相应举措会有一定滞后。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5 18:29 , Processed in 0.19390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