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292|回复: 4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凯盛家园业主要求停止车位收费收取管理进程和结果的说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20:54: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srmjin 于 2015-1-7 21:41 编辑

       近期有邻居问行政复议的结果怎么样了。我特向热心组织行政复议的邻居要来整个事情的过程在这公布给大家。
            停车场的产权问题还是需要继续努力。建议成立业委会后,由业委会出面再走行政复议手续,如果还不能将产权确定回来,就走行政诉讼途径。

日期:2014.9.9
    宝景物业通过短信平台通知业主: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收取停车费,并于2014.9.12至2014.9.14办理停车证事宜。在各楼贴出公示,公示期15天。
日期:2014.9.12
    由于部分业主对收取停车费存在质疑,于晚间张贴《凯盛家园业主要求停止车位收费管理联合声明》时同物业发生冲突。
日期:2014.9.13
    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上午9:00起开展《凯盛家园业主要求停止车位收费管理联合声明》的签字活动。
日期:2014.9.13
   上午10:00物业负责人郭毅就业主“联合声明”及时主动与现场业主在办公室沟通。沟通中诚恳表示:于 2014.9.20前按“联合声明”要求公示办理停车收费的各项相关文件,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
日期:2014.9.20
   时至 9月20日业主小区内、楼道未发现公示,物业短信平台亦未告知公示地点,仅在物业公司内部的公告栏里贴上《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和《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表》,而没有提供之前承诺公示的权属人证明材料和所取得的证件及申报所有材料。
日期:自2014.9.19起
    向海淀区交通委提出本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的诉求,请区交通委从中协调,区交通委做出小区原本从10月1日起收费延期一月,从11月1日再行收费,其间讨论小区收费合理性。
日期:2014.10.28日
    在海淀区交通委的协调下与本小区物业郭经理讨论本小区停车收费是否合理;结果是小区收费合理,让本小区业主走正规渠道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
日期:2014.11.3日
   向海淀区政府法制科提出《撤销凯盛家园小区停车收费备案的行政复议》。60天后公布结果。
日期:2015.01.06日
    海淀区法制科对业主提出的《撤销凯盛家园小区停车收费备案的行政复议》请求给予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可以参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法制科认为小区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车位,并未对业主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提出的权属主张进行法律解释。从而维持海淀区静态交通科作出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备案号:063500517号)。
申请人如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讼诉。


附:行政复议结果原件照片如下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2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5-1-7 21:32:27 | 只看该作者
顶!!!支持楼主的努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21:39:53 | 只看该作者
danshen2013 发表于 2015-1-7 21:32
顶!!!支持楼主的努力!

这个事情不是我去跑的,我只是把热心邻居们的结果拿过来给大家公布一下。为热心邻居们的努力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1-7 21:46:53 | 只看该作者
要提出诉讼,需要注意15天内的诉讼时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1-7 21:47:49 | 只看该作者
维权路从来都是曲折的,需从长计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1-7 23:17:24 | 只看该作者
误区:寄托于业委会将遥遥无期。主管部门肯定不能轻易自己打自己的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1-7 23:54:03 | 只看该作者
这重要一点:产权归谁所有,没有在这“结果”里体现呀,如果按照那7项证据,我家若有条件他也可以划为停车位来收费了,笑话!!!     是否证明的第三条“”汽车库“偷偷包含地面停车位了?

点评

法制科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他们只管程序正确就发放收费的拍照  发表于 2015-1-8 09: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1-8 08:16:59 | 只看该作者
物业提供的有关“业主委员会”,“业主知情同意” 方面的资料  是否有问题 ?

点评

这个我们难以组织证据  发表于 2015-1-8 09: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1-8 08:39:12 | 只看该作者
道路是曲折的。
感谢所有为此付出的邻居(如方便的话,请公布为此努力的邻居,以便我们能知道是哪些同志在真心为业主们做事的。)

点评

我征求一下行动者的意见,看大家是否愿意公开。这几个人我都见过,为了小区的公益事业搭自己的时间、精力、资金,还保持着低调的行事风格。给他们呱唧呱唧。  发表于 2015-1-8 09: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1-8 09:05:3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昨天 23:17 |只看该作者
误区:寄托于业委会将遥遥无期。主管部门肯定不能轻易自己打自己的脸。

说的对,他们自己做的怎么可能轻易认错?不把铁铮铮的事实摆在他们面前,他们怎么可能认。这也属人知常情嘛。大家不急,慢慢跟他们斗争。大家业主现在还不熟悉。待熟悉了会团结更多的力量的。继续组织签名。好多业主还不知道这些事呢

点评

团结就是力量。  发表于 2015-1-8 09: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9 10:01 , Processed in 0.209273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