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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nxi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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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泉凯盛家园“0912维权事件”真实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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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4-9-17 08:24:51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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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4-9-17 08:52:29 | 只看该作者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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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4-9-17 10:57: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开水煮太阳 于 2014-9-17 11:11 编辑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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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4-9-17 11:18:45 | 只看该作者
不说别的,您满世界塞这个东西之前学过法,研究过政策吗,咨询过律师吗,要没有的话,你这不就属于造谣传谣吗,不该打吗,凭什么往人家门上塞东西,你尊重人家么,给保洁人员增加多少不必要的工作量。

点评

该保洁的不保洁,该管理的不管理。KSJY说实话大家都不差这点钱,就是看不惯你们做事的态度和手法,就看你在论坛里的态度就知道物业公司的心态。再说你不会是咱们业主自己人吧,你的出现完全给物业公司起到了反作用。  发表于 2014-10-6 10:02
电梯里的广告属于小广告吗?还是属于大广告,怎么不见你们清理?  发表于 2014-9-17 12:00
我尊重你不想骂你!!满世界的垃圾不收拾你跑这嘚嘚来,电梯里广告多了,你说你闲吧,你这造谣生事儿,挑起业主和物业的矛盾,截图追究你法律责任的要~~  发表于 2014-9-1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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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4-9-17 12:01:58 | 只看该作者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1:18
不说别的,您满世界塞这个东西之前学过法,研究过政策吗,咨询过律师吗,要没有的话,你这不就属于造谣传谣 ...

挑事儿的是楼主。
电梯里的广告是商业行为,收益可查,物业会公示。
这乱发传单算什么,说的那些话都对吗,都有依据吗,禁得起推敲吗,这可不是简单的商业行为可比,严重多了。

点评

谁告诉你是乱发传单了?真正乱发的没看你们物业管过啊。  发表于 2014-1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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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4-9-17 12:17: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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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4-9-17 12:18:03 | 只看该作者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1:18
不说别的,您满世界塞这个东西之前学过法,研究过政策吗,咨询过律师吗,要没有的话,你这不就属于造谣传谣 ...

首先说这不是满世界塞,只是小区内各楼道的公告栏里,而且是非常规整的贴上的。要是说塞,那物业应该认真清查一下搬家的,换锁的,保洁的,装护网的名片,每次去小区都得从门上、门缝里抽出一堆来,这怎么没人管了?!这么纠缠,就是用心不良或出发点有问题。对于飞声明的内容,一楼有自己看去,看不明白借本字典仔细查查。什么叫谣言?什么叫造谣?这是质疑好不?!当然这也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行动,物业也有义务进行公示。清查自清,浊者自浊,大家自有分辨。

点评

ksjy说的话没水平,逻辑都不通,前后没有逻辑关系  发表于 2014-9-17 14:22
无敌不用解释,能说这话的就不是业主  发表于 2014-9-1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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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4-9-17 12:19:57 | 只看该作者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2:01
挑事儿的是楼主。
电梯里的广告是商业行为,收益可查,物业会公示。
这乱发传单算什么,说的那些话都对 ...

客观公正的讲,我觉得楼主可没有挑事,反倒是你这个KSJY在这里的不和谐音,你替物业在这反咬一口,让我们已经看出你是哪里派来的了。一句话,今年物业费坚决不交,什么素质的物业呀,真是让我们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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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4-9-17 12:20:37 | 只看该作者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2:01
挑事儿的是楼主。
电梯里的广告是商业行为,收益可查,物业会公示。
这乱发传单算什么,说的那些话都对 ...

电梯里的广告是收益可查,在引入商家前征得业主同意了吗?收费多少谁定的?谁给你物业的权力代为行使业主的权力了?先不说收益可查与公示的问题,就说这事的先斩后奏就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不要不明就理的在这颠倒黑白。我严重质疑你的业主身份,对不起我错了,你可能不是业主,有可能是物业工作人员或者其它,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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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4-9-17 12:36:30 | 只看该作者
无敌天虫 发表于 2014-9-17 12:20
电梯里的广告是收益可查,在引入商家前征得业主同意了吗?收费多少谁定的?谁给你物业的权力代为行使业主 ...

这个请见《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第几条忘了,如果还能找到自己查吧,呵呵。
我是什么身份不重要,我脚着:什么事儿
实事要求是。
沟通别带着有色眼镜
隔行如隔山,
都正能量一些,我听说物业还接过不少表扬信呢,有必要让他们贴出来吗?
偏听偏信,管中窥豹,盲人摸象要不得,拿不准可以咨询,可以查询,现在很多物业政策都是公开的
偏偏有人就是愿意拿个作废的文件在网上招摇,还就有人信,跟着起哄架秧子,这些人为什么要误导大家,他是真不懂吗,呵呵,目的都不可告人。
我也不想揭露谁,大家混口饭都不容易,差不多得了。



点评

你是混饭的,业主可不是,就别装了,还听说物业接过不少表扬信,你是物业的还听谁说?  发表于 2014-10-6 10:07
既然已经“见补充协议”了,那就直接查了写出来吧 作废了就把没作废的公示出来吧 我们业主的工作不是成天查合同查协议,你直接贴出来大家都省事儿  发表于 2014-9-17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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