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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五一起 北京群租房打隔断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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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1:2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日报讯(记者耿诺)找物业协调、直接报警、找房主理论……遇到群租房扰民问题时,市民往往只能采取这些办法。但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获悉,一项针对房屋内打隔断用于群租的专项执法检查即将开始,市民可以通过向区县房管部门举报的方式为执法部门提供线索。
  自本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内容就是禁止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对于居住在群租房周边的邻居来说,人多太吵不说,群租房还容易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就明确表示,在房屋中打隔断然后再群租不仅是扰民行为,打隔断后房屋结构的荷载就会增加,将有可能影响房屋质量和寿命。
  “因此,同楼栋居民作为切身利益人都可以向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包括区住建委和区房管局进行举报,而主管部门将出面进行制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记者拨打市住建委便民热线59958811后获悉,市民要想举报同楼栋房屋打隔断群租现象,只能找所属区内的住建委或房管局。但市民仍可以拨打59958811后再拨4查询各区县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由区县直接负责统计和查处。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即将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将主要针对群租房打隔断的行为,同时依据《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如超过设计时使用荷载来使用房屋建筑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又如一旦发现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载结构的、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未治理的,会被记录在安全档案里。而这房屋再上市时,这些情况将被出示给有意向的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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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3 11:32:59 | 只看该作者
电线结成网非耐火材料做隔断 群租房安全隐患大

水母网  

狭小的空间仅够容身

出租广告比比皆是
    水母网5月3日讯(YMG记者 李鑫 实习记者 王新 摄影报道)4月25日,北京一所四层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5人受伤,群租房安全成为市民讨论 焦点。昨天,记者探访烟台“蚁穴”聚集的烟台大学附近,发现群租房的安全的确堪忧。    电线结成“蜘蛛网” 火灾隐患大
    昨日,记者来到烟台大学附近,这里随处可见张贴着单间出租的小广告。
    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找到了一位房东———钱女士。她告诉记者,2008年她在南山世纪华府贷款买了两套房,准备做租房生意。起初并没有打算把房子分隔,只是想整体出租,按月收房租,听了同行建议之后,她改变了想法。根据同行说的方法,钱女士把其中一套房的客厅和饭厅打通,用石膏板将其重新分隔,让原本三室两厅150平的房子摇身一变,成了7个格子间。
    钱女士说这套格子间住房比那套完整出租的房子每年多赚2万块钱左右,原因在于格子间的房间单独出租,价格每天50—100不等,虽说不是天天都能住满,但一年下来也能赚7万多。
    记者跟随她来到出租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横七竖八的网线和电线,屋内花板和墙壁都拉满了,看上去就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房东推开其中一间让记者看房,房间内黑洞洞的,没有窗户,面积也小的可怜,只摆了一张床和一个电视柜。墙壁是石膏板隔开的,能清楚地听到隔壁电视发出的声音。易燃的墙壁、拥挤的过道、满布的电线……记者很难想象,如果发生火灾,这住在这里的十多个人怎样能安全地撤离。
    据了解,这种格子间因为价格便宜,被很多喜好“群租”的年轻人及外来务工人员热捧,有些房主更是将房间改造成了小旅馆,供附近的大学生住宿。
    毗邻群租房 邻居很受伤
    群租房不仅自身存在着安全隐患,也跟邻居们带来了很多不便。住在朱女士隔壁的王先生说:“格子间的隔音效果实在太差了,因为每个住户的作息时间都不一样,半夜进出是常有的事,所以经常半夜被敲门声吵醒。有些人还经常忘记关大门,一点安全防盗意识都没有。再说来租房的人鱼龙混杂,我们业主深受其害。”
    “民用住房的水电使用、排水排污设施都是按照一般家庭的人口数来设计的,如果普通三居室住上20多人,下水道能受得了吗?”另一位业主董先生向记者诉苦。可当记者问他为啥不向有关部门举报时,董先生却直摇头:“都是邻居,闹僵了不好,只希望房东能自觉些,别什么人都往家里招。”
    房屋改旅馆经营,需办理相关营业执照
    记者就这种群租现象咨询了烟台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群租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加上现在出租房屋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他们不好管理。同济律师事务所的李百琛律师表示,虽然群组行为还没有相关法规来约束,但国家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烟台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将房屋改成旅馆,则需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否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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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5-3 16:50:01 | 只看该作者
不让打隔断那就一起住!
弄个上下铺,中间拉个门帘照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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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5-4 05:42:14 | 只看该作者
这政策就是让一部分穷人先住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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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5-4 11:4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hotbird 的帖子

如同禁烟一样不具备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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