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温泉产权证代办部分有再转为自办的可能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15:0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pring11 于 2014-7-16 15:05 编辑

北京购房人7月1日起可自行办理房产证
来源:北京青年报
[提要]近日,北京市住建委通过修订《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推出4项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房屋登记程序,新举措将于7月1日起实施。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通过修订《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推出4项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房屋登记程序,新举措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在四项便民措施中,购房人可自行办理房产证最引人关注。过去,购房人买了新建商品房后,按照规定,必须由开发商先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俗称的“大产权”),然后再由开发商统一为购房人办理每户的房产证。由于开发商办分户产权证一般是分批进行的,这就造成有些购房人买房后等上好几年才能拿到房产证。

便民新举措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同时,需将企业配合业主办证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在登记部门备案。备案后,购房人凭本人身份证件、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即可随时自行办理房产证。但房屋地址、面积和价款有变化的,还应当提交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

这一新举措不仅适用于商品房,还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自住型商品房,也就是说,只要是新建、且进行预售的房屋,购房人都可按这一规定办理产权。

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新举措只针对《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发布实施后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项目。

其它三项便民措施分别是:双方共同到场办理房屋赠与,合同无需公证;购房人办理预售商品房房产证无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据;房改房遗失补证无需售房单位出证明。

此外,国务院于2013年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市住建委表示,此次发布的《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只是对2008版《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修订,主要体现在技术操作层面,不涉及管理体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2-25 22:07 , Processed in 0.19767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