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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ZF又出妖蛾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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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1 22:01:4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一直是属于商品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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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1 22:34:59 | 只看该作者
限价房 等同于 现在的所谓 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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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2 08:41:42 | 只看该作者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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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2 09:51: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竹排 于 2014-7-2 10:04 编辑

第四章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第一节 住房建设与分配
  第三十三条 【名词解释】本条例所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购买,并不得转让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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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2 12:52:55 | 只看该作者
第六十七条 【前后衔接】本条例实施后,经济适用住房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限价商品住房摇号、分配和后期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统称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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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7-2 21:12:55 | 只看该作者
小竹排提供的信息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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