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3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开始实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2:0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无需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就可办理。同时,加强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管理,职工所在单位应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另外,通知规定,如职工骗提公积金,3年内“禁提禁贷”。
        根据新政,职工以购房(还贷)为由申请提取,买房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三项资料即可,不再需要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职工以承租公租房、廉租房为由申请提取,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账户四项材料,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配偶在这两项申请提取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4-6-24 21:18:2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22 23:29 , Processed in 0.14911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