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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区C-14地块两限房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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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08:5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区C-14地块两限房项目
建设地点: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区沙阳路与上庄路交汇处东北部 公示时间:2011-3-17至2011-3-30
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区C14地块两限房项目地处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区沙阳路与上庄路交汇处东北部。项目用地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上庄镇东一路,北至规划上庄镇南一街,西至规划上庄东一路,南至沙阳路。
①周边环境现状
本项目东侧现状为苗圃;项目南侧为加油站以及泰和磁记录制品有限公司,加油站距项目红线 6m,泰和磁记录制品有限公司水泵房等建筑的少部分在项目红线内,由于加油站及泰和磁记录制品有限公司在项目代征绿地内,需拆迁,再往南为沙阳路,距项目红线约40m,隔路为上庄第二中学,距项目最近距离120m;项目西侧现状为上庄后河河道,河道西侧为海发建材交易市场,由于在项目代征道路范围内,需拆迁;再西侧为现状上庄路,距项目最近距离120m;项目北侧为一沟,沟的北侧为空地。项目北厂界距离其北侧的现状西北环线铁路的距离约为390m,项目西厂界约400m处正在建设一座110kv的变电站。本项目南侧有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维护中心,该中心分为两部分,其中上庄路东侧的为国际局、上庄路西侧的为国内局。项目南厂界距国内局最近距离为480m,距国际局最近距离为350m。项目周边没有工业废气、废水以及生产性高噪声排放等污染源,项目周边环境较好。
②周边规划情况
本项目规划东侧紧邻规划上庄镇东一路,路宽30m,路东侧规划为配套教育用地及公用绿地;南侧规划为代征绿地,隔40m绿地为现状沙阳路,路宽60m;西侧由东向西规划为上庄东一路(路宽20m),代征绿地(宽10m)、代征上庄后河河道用地(宽26m)、代征绿地(宽60m)、规划上庄路(路宽50m);北侧紧邻规划上庄镇南一街,路宽30m,再北侧规划为二类住宅居住用地,海淀区上庄镇C02地块安置房。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2403.4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5149.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为35126.5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22469.214平方米,代征河道面积9658.297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本项目规划户数3230户。其中一居室1761户,二居室1286户,三居室182户。
本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估算为17589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31个月,项目计划于2011年4月开工,2013年10月工程全部竣工。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噪声污染源
⑴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最高可达110dB(A)。
⑵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噪声、公建动力设备噪声(给排水系统设备噪声、地下车库风机噪声等)及生活噪声。
2. 大气污染源
⑴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土地平整、管线铺设、路面施工以及物料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扬尘。
⑵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
3. 水污染源
⑴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清洗车辆、道路的废水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滴、漏油污染等。
⑵ 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
4. 固体废物
⑴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⑵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即为居民及配套公建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⑴ 大气: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⑵ 地表水: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体标准。
⑶ 地下水: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⑷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和4a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废水:上庄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上庄后河,最终汇入南沙河流域,其排水水质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北京市III、I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限值”;上庄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接纳本项目污水后,本项目的污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 2005)“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⑵废气:地下停车库排放的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建污染源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DB11/139-200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和氨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甲硫醇、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值。
⑶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
3.其他标准
⑴项目中水处理站处理的中水用于冲厕、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中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冲厕、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的限值。
⑵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相关规定;《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的相关规定。
⑶本项目的电磁辐射源为项目南侧的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维护中心卫星地面站天线,电磁环境执行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的相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 施工期
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施工一般不超过22时,昼间施工不早于6时。
⑵ 运营期 
①项目地下水泵房和中水处理站内的水泵(生活水泵、污水泵)拟安装隔振效率大于95%的减振支架和进出水管道软接头,以防止水泵的振动通过基础、管道、墙壁等传播的附近建筑的室内造成固体声影响。
②项目地下车库内的换气风机拟合理选择安放位置,并将风口的排风方向背对住宅楼。为车库内通风机则安装进、排风消声器和隔声箱。上述措施可以降低风机的运行噪声和气流噪声对外界的影响,临住宅楼的车库进出口应加装隔声棚罩。
⑶外环境对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为减少项目周边道路车辆噪声对住宅楼的影响,本项目拟对临街新建住宅楼安装IV级或V级隔声窗,隔声25~30分贝以上。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 施工期
① 土方施工和拆除施工,当风力达到4级时停止作业。
②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在大风天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尤其是基础施工的挖土与填充时更应如此,以减轻二次扬尘的污染。
③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
④在运输车辆出口处设置冲洗轮胎的清洗池。
⑤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拟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拟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
⑵ 运营期
本项目采用的燃料均为优质天然气,属环保清洁燃料,可使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趋于最小,这样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就较小。对于燃烧废气,拟统一由所在楼预留排烟风道在建筑楼顶排放,不得任意排放。
对于地下停车库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车库内应设通、排风系统;车库拟采用机械进风;车库排气经空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再排放;本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高度应高于2.5m,并将排气口设置在远离人群活动较频繁的部位,排风口排风方向拟避开住宅楼。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 施工期
施工期间,拟做好施工组织和工程防护,施工场地搞好临时排水系统,尽可能集中排放,高浊度废水要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施工营地要选择有排水系统的地方,防止乱排,最大限度减少污染。
⑵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上庄污水厂建成前,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排放废水(其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中水水质标准,部分回用于冲厕、绿化及道路浇洒,其余排入上庄后河,终入南沙河,外排水水质为:CODCr50mg/L、BOD510mg/L、SS15mg/L、氨氮8mg/L,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B11/307-2005)中“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限值要求。上庄污水厂建成后,污水经沙阳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庄污水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排水水质为:CODCr:280mg/L,BOD5:170mg/L,SS:150mg/L,氨氮:20mg/L,排水水质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中的各项指标。无论在上庄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或后,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均能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的要求,排水最终进入南沙河,不会对南沙河水系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4. 固废染防治措施
⑴ 施工期
① 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拟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运送垃圾、渣土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②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严格管理,施工单位设置专车或由垃圾清运公司每天集中密闭外运到垃圾转运站。
⑵ 运营期
各种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纸类废弃物等经收集、分类后送废品收购部门回收处理,其余生活垃圾由项目物业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封闭存放,最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生活垃圾不能随意丢弃,拟实行垃圾分类,之后集中管理、处置,同时堆积、储存场拟采取防渗漏措施。
五、公众意见调查
项目建设单位北京三元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2011年2月11日将公示项目概况、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情况和联系方式,链接于北京嘉德集团网站(http://www.bjjade.cn)上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并于2011年2月14日-2011年2月26日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在线征询链接接于嘉德集团网站上。两次公示的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两次网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另外,在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后还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40份,收回有效问卷37份。37份有效调查问卷中,37人(100%)愿意该项目在该地建设, 无人反对该项目在该地建设。
通过两个阶段的网上公示以及补充问卷调查,本项目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所有的被调查者均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本次环评从公众调查角度采用大多数人的意见,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六、结论
本项目在切实落实各项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采取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三元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 孙金刚联系电话: 13701221522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联系人: 兰玉联系电话: 63580241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传真电话:6841383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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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08:55: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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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3-31 08:56:02 | 只看该作者
温泉怎么杀动静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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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3-31 09:21:00 | 只看该作者
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31个月,项目计划于2011年4月开工,2013年10月工程全部竣工。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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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3-31 13:36:35 | 只看该作者
要整整两年半啊!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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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4-6 14:23:34 | 只看该作者
31个月的周期是全部竣工吧,房子可不可以早点,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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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4-6 22:12:06 | 只看该作者
31个月是包括各种配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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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6-5 18:30: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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