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4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住建委:公租房也需办理房产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2-3 16:1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日报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要求,公租房项目也需要办理公租房房产证,本市房屋属性也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一项。

  市住建委要求,政府所属机构或指定机构、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等公租房登记申请单位建设、收购的公租房,应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据了解,当公租房登记申请单位收购定向安置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办理转移登记时不再提交补交土地收益的证明。

  公租房可以按套制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按楼栋制发房屋使用权证。市住建委要求,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栏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注明土地性质。

  一旦公租房登记申请单位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申请公租房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的批准文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6 09:11 , Processed in 0.20440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