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网房产
北京的王女士2016年通过中介公司我爱我家看中了顺义一套房产,与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由于房子产权有“瑕疵”,房子交易失败。但是至今两年过去,中介费也没有拿回来。
无奈的王女士将此事投诉至人民网房产家居投诉平台。经过人民网记者沟通采访后,我爱我家于3月15日回复人民网记者称,经核实相关情况,将与客户协商退还相关中介费用。 房屋有“瑕疵”没买成 3.4万元中介费拖了两年不给退 王女士向记者讲述,2016年6月通过我爱我家顺义万科城市花园门店买的房,房子是未成年人名下,孩子父母离婚,当时中介承诺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在贷款的时候,银行那边说房子有风险,需要孩子的父亲签署相关的同意出售文件(孩子判给了母亲)。结果中介并没有和那边谈拢,而且还建议我们双方和平解约,并且口头承诺中介费可以退,然后合同解约了,去退中介费的时候,我爱我家却“翻脸不认人”。 “我连首付款都还没来得及交,只是签了一个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却要收取全额的中介费用,太不公平了。”购房人王女士感到十分无奈。 王女士称,由于是第一次买房,缺乏经验,在经纪人不断诱导应该尽快拿回定金的情况下,她匆忙解除了合同,而作为无责任方,相关的权益都没有顾及上。“当时经纪人称中介费好说,我爱我家有退费的先例,也可以免费再带看买房。但目前,相关经纪人与店长均已经离职。” 王女士认为,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的原因是我爱我家提供的房子不能贷款和过户,工作存在疏漏,我爱我家应该退还中介费。但是近两年来门店方一直推诿,至今未能退费。 记者联系我爱我家总部,就王女士反应的情况向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其表示将核实相关情况并尽快回复。 中介费到底该不该退? 我爱我家:将协商退还 没买到房子,但是已经给了中介费,这钱到底能不能退? 据记者了解,实践中一般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中介公司未能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值得注意的是,中介公司可以要求适当劳务费;二是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而非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仍然有权收取中介费,但应当酌情调低;三是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但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无权收取中介费。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马玉珍向记者表示,如果买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中介公司如果确实做了虚假的陈述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应当是要退中介费的。中介的居间义务不仅仅是签完这个合同就认为居间合同完成了,而是要保证通过居间合同达到合同目的。 “实际上在实践中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中介会继续和买家促成这个服务,就是再找到一个房子,直到完成这个居间完成为止。” 马玉珍说。 3月14日,我爱我家回复记者表示,经核实相关情况,将与客户协商退还相关中介费用。 3月15日,记者将我爱我家的说法反馈给王女士,她确认我爱我家已经跟她联系退费事宜,表示具体情况尚待后续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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