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7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保障房建设未来将会进一步扩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08:5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企业报

“从统计局的统计结果来看,保障房建设数量肯定不够。但是否调整规划,目前还不能确定。”8月17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住建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表示。“十二五”时期,保障房建设目标是3600万套,2012年准备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原定的规划数是否需要调整。

  “其实数量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公平性才更值得关注。允许单位集资建房,政策在设计之初早就给自己留了个后门,只是到今天才受人关注罢了。”8月18日,研究保障房问题多年的张先生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未来保障房建设任务量有扩大趋势

  上述住建部内部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住建部目前正在全国各地密集调研,为中期评估做准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建设数量存在缺口。”

  他同时告诉记者,最近的一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住房困难人员比以前公布的更多。这就意味着,未来保障房的建设数量还有扩大的趋势。

  公开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到2010年底,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

  对于保障房的资金来源,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曾公开表示,按照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地方事权,就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给予适当补助。近几年,中央财政根据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阶段性任务要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从2007年的72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522亿元,加上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共1705亿元。

  反向操作法更符合保障房制度初衷

  那么,保障房究竟是建多了还是建少了?张先生表示,不管建多建少,穷人还是买不起。因为它限制了购买范围,而购买范围的台阶又太高。

  “众所周知,很多单位都有内部房,在今天动辄几万的商品房价格下,内部房的价格最多也就几千块钱,贷款的话还有优惠。这不是变相的福利分房又是什么?”张先生反问。

  张先生认为,最初设计保障房制度的时候就允许或者鼓励有地的单位集资建房,这就相当于早就把后门给自己留好,为日后的保障房纳入福利分房埋下注脚。

  张先生爆料称,有一年某部委以保障房的名义把宿舍盖在了北京的玉渊潭公园里,后来因为反对声音太强烈,怕影响不好,又拆掉了。

  “我个人认为,中国所谓的保障房制度虽然是把香港和新加坡的保障房制度揉起来拿过来用的,但其操作模式是有问题的。”张先生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张先生表示,香港的保障房是一部分卖一部分租,但它是反向操作。就是开发商一旦中标,要卖的价钱就封死了。今后成本费用不管涨多少都是自己背着的。同时,香港的保障房是封闭运行的。比如说,保障房是可以卖的,但只能卖给政府,而且要按照政府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

  而我们的保障房又是如何操作的呢?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保障房上市交易是这样规定的: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去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限价房也是类似的情况: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满5年转让限价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分配不透明不公平、管理存在漏洞一直是国内保障房面临的最大问题,但影响这些问题最关键的一点是能不能进行交易。

  张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的保障房设计还是一种赢利模式的。保障房的资金确切地说不是财政拨款,而是财政投资,投资是要收回的。地方财政解决,中央财政有些补贴,归根结底最后是要加上利润的,说白了还是跟老百姓抢钱。

  这种赢利模式其实是用保障房的名义窃取了很大一块福利。

  究竟怎么样设计保障房制度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时曾经表示,总体来说,包括基本住房制度建设和有关的顶层设计,我们是边干、边实践、边总结、边在设计着,眼下还没有一个非常完善的、很明确的“三页纸”说制度是什么、顶层设计是什么,但这个又是现实迫切需要的,我们下一步会做这项工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8-22 10:47:21 | 只看该作者
自我感觉,好像没有那么缺房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15 14:31 , Processed in 0.20262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