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973|回复: 5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31—4.2拍卖专帖】蓝莓咀嚼片(成交价1500山民币 已发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1:2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次拍卖圆满结束。

拍品得主:青山

成交价:1500山民币

点评:一鼓作气,连下两城。


特别提示:参与竞拍会员的威望或勋章必须大于零;每次加价必须是10—100山民币之间的数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出价!


拍品名称:明瑞蓝莓咀嚼片(150片)
起拍价::280山民币(京东商城售价132元人民币)
拍卖时间:3月31日中午11点—4月2日中午11点

拍品提供:阳光丽居
网店地址:
http://shop67002975.taobao.com/


拍品简介:
1、维护眼睛健康、预防视力受损
2、增进眼睛角膜的自我修复能力,预防眼科疾病,提高神经传导和视觉机能、抑制白内障的发生发展
3、帮助保持眼角膜的润滑及透明度,促进眼睛的健康;有助于保护眼睛晶体的纤维部分


适合人群1、视力功能下降、过度用眼人群
2、需要缓解眼部酸、涩、胀、痛症状者
3、经常使用电脑人士及熬夜者
4、功课繁重的学生
5、长时间驾车者、长期佩戴隐形眼镜及美瞳者
6、预防因年龄增长,眼睛功能减退、老化病变者

--------------------------------------------------------------------------------------------------------------------
拍卖规则: (请务必阅读!)

1.论坛管理员将定期为每个实物拍品(以下简称拍品)单独开设拍卖专帖,并设定拍卖时间及起拍价格,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将获得本件拍品,如果截止时间到无人出价则视为流拍。

2.获得竞拍者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A.山后网任意级别的注册会员(管理员不得参与竞拍)
B.至少拥有任意一枚论坛勋章或者威望大于零
(论坛勋章及威望获得方式:
http://www.66377.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129

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点条件的会员如出价则被视为无效!

3.竞拍计价单位为山民币(查看山民币数量请登录后点击自己的用户名),竞拍方式为在拍卖专帖内跟帖出价,具体出价规则如下:
A.竞拍者的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格以及之前竞拍者的出价,新增规定:同一竞拍者不得在没有其他出价者出价的情况下连续出价,否则视为无效出价。
B.竞拍者的出价不得高于自己所持有的山民币数量

C.每个竞拍者可多次出价,但单次加价的必须为10—100山民币之间的数字,
D.拍卖专帖的每个跟帖中必须包含出价内容,请勿灌水或进行其它无关讨论

E.若因无效出价而造成后边的出价者被影响,拍卖方将根据无效出价造成的结果是否影响拍卖整体格局,而判定无效出价之后的竞拍行为是否有效

4.拍卖时间截止后,管理员将审核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的竞拍者资格后,在拍卖专帖的第一楼中公布本件拍品的最终得主同时扣除该ID内相应山民币,并通过论坛短信的方式与其取得联系通知领取方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3-31 11:26:13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起拍价?

补充内容 (2012-3-31 11:26):
290 ,刚看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3-31 11:28:55 | 只看该作者
300
居然没沙发了!

点评

小板凳凑合了吧  发表于 2012-4-1 14:00
你这个沙发专业户好像要下岗了啊  发表于 2012-3-31 11: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3-31 11:44: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3-31 12:21:20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必疯  你这个沙发专业户好像要下岗了啊  

320
已经下岗了

点评

大家都惊讶于河马的富有  发表于 2012-4-1 14:01
是啊有句话不是说么-----河马不可怕,就怕河马会功夫!哈哈哈  发表于 2012-3-31 13:24
都下岗了还那么多,要是在岗不疯了  发表于 2012-3-31 13:15
这仨瓜俩枣凑得有那么快么?回答  发表于 2012-3-31 13:11
是啊我刚才也想说,内天看还7千多,多了一被子啊,难道签约了献合同了?没啊!  发表于 2012-3-31 13: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3-31 12:51:07 | 只看该作者
4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3-31 12:59:22 | 只看该作者
500来个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3-31 13:10:04 | 只看该作者
510
慢慢来嘛,队形!

点评

请一定回答  发表于 2012-4-1 14:01
请问河马先生:你是怎么经营的呢?请回答!  发表于 2012-3-31 13: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3-31 13:12:10 | 只看该作者
600走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3-31 13:16:0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员QQ1192595503|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山后网 ( 京ICP备12001442号  

GMT+8, 2024-11-24 10:02 , Processed in 0.185380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